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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味知香: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7-21  

                        苏州市味知香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苏州市味知香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苏州市味知香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0 日召开公
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独立判
断的态度,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距募集资金到账的时间未超过六个月,使用募集资金置
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本
次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
常进行。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已履行必要的决策
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
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本次置换事项。



     二、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依据财政部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
形,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符
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因此,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以下无正文)
苏州市味知香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此页无正文,为《苏州市味知香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
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署页)




     独立董事:




               梁俪琼                        张 薇




                                                                2021 年 7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