味知香: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8-19
苏州市味知香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苏州市味知香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苏州市味知香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7 日召开公
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独立判
断的态度,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的独立
意见
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不
存在违规的情形。《关于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综上,我们
同意《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以下无正文)
苏州市味知香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此页无正文,为《苏州市味知香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
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署页)
独立董事:
梁俪琼 张 薇
2021 年 8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