味知香: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2-04-29
苏州市味知香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苏州市味知香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苏州市味知香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味知香”)的
独立董事,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
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公司重
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并以专业的知识和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为公司管理出
谋划策,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
益,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做出了不懈努力。现就 2021 年独立董事工作情况报告
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基本简介
张薇女士:女,196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经济学硕士,
会计学副教授。1984 年 8 月~至今在苏州大学东吴商学院任教,现为会计系副
教授、硕士生导师;2018 年 3 月至今,任味知香独立董事;兼任苏州天脉导热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苏州国
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梁俪琼女士:女,198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执
业律师、注册会计师资格。2010 年 1 月-2017 年 12 月任上海肖波律师事务所专
职律师;2018 年 1 月至今在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2018 年 3 月至今,
任味知香独立董事;兼任上海坏翊商务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
苏州星诺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苏州天脉导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创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关于独立性的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
关联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1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8 次董事会会议和 3 次股东大会会议。
1
苏州市味知香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按照规定和要求,我们出席了公司的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从参加各种会
议的情况来看,我们认为:2021 年度公司各项工作运转正常,董事会、股东大
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本年度我们
没有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它事项提出异议。
1、出席董事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董事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原因及
姓名 缺席(次)
会次数 (次) (次) 其他说明
张薇 8 8 0 0 -
梁俪琼 8 8 0 0 -
召开董事会前我们主动关注和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运作情况,调查、获取
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为董事会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会上认真审
议每个议题,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可行性建议,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
策起到了应有的作用。
2、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股东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原因及
姓名 缺席(次)
大会会次数 (次) (次) 其他说明
张薇 3 3 0 0 -
梁俪琼 3 3 0 0 -
3、参加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1 年度全体独立董事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战略发展委员会的会议,其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 次、审计
委员会 5 次、提名委员会 3 次、战略委员会 1 次,均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
在审议及决策董事会的相关重大事项时发挥了重要作用,有效提高了公司董事会
的决策效率。我们认为,各次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
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发表事前认可意见情况
关于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
2
苏州市味知香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为: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
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遵循独立、客观、
公正的执业准则,认真履行审计责任和义务。公司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质量,有利于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
合法权益。综上,我们同意聘任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1 年,我们依据相关规定,在核查了公司有关资料后,就以下事项发表
如下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 2020 年度的经
济运营情况,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0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审议
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以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2、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苏州市味知香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我们认
为,该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业绩。
3、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苏州市味知香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我们认
为,该预算方案符合当前宏观经济和行业形势,公司本着求实、稳健、审慎的原
则编制此预算方案。但请特别注意,该预算方案为公司 2021 年度经营计划的内
部管理控制指标,不代表公司 2021 年度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
化、经营管理团队的努力程度等多种因素,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4、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实际情况,董
事会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
情形。
5、关于确认公司董事、监事 2020 年度薪酬及 2021 年度薪酬方案的独立意
3
苏州市味知香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见
我们认为,公司董事、监事 2020 年度薪酬的核发情况及 2021 年度薪酬方案,
与公司所处地区及行业的平均水平、公司董事、监事在公司实际担任的职责和工
作相匹配,且参考了公司的业绩、经营发展现状及发展规划,符合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调动董事、监事的工作积极性,有利于公司
的长期发展。基于上述考虑,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董事、监事 2020 年度薪酬
的核发情况及 2021 年度薪酬方案。
6、关于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
机构的独立意见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经营发展情况较为熟悉,且
具备证券期货从业资格,能胜任公司年度财务决算和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此外,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除为公司提供会计审计和相关专业服务
外,与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我们认为,续聘公正天业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维持公司财务报表
审计工作的稳定性、持续性。
7、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基于独立判断,我们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内容符合《企业内部
控制基本规范》及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真实、准确、客观的反
映公司内部控制的现状及执行情况,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内控评价报告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8、关于换届选举暨提名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即将任期届满,本次进行换届选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公司运作的需要。本次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
名和审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提名
的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夏靖先生、章松柏先生、谢林华先生,不
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
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也未曾受到
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处罚或惩戒,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非独立董事的任职资
格和能力。因此,我们同意夏靖先生、章松柏先生、谢林华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
4
苏州市味知香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
9、关于换届选举暨提名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即将任期届满,本次进行换届选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公司运作的需要。本次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和审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提名的
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张薇女士、梁俪琼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等规定的
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
未解除的情况,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
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具备担任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能力。
10、就选举公司董事长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本次董事会对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高
级管理人员的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
合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并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被提名人具备担任公司董
事长或高级管理人员的资质和能力,未发现被提名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长或公司高管的情形,也不存在被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上述人员的就任、
聘任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11、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我们认为: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财
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的经济运营情况,真实地反映
了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管理
制度的规定。
12、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5
苏州市味知香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于的
情况,是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
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运转,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公司本次使用部分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用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
增加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内部控制执行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企业内部控制
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积极推进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建
立了一套较为完备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了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机
构的规范运作和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能够合理保证公司财务会计资料的真实
性、合法性、完整性;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进行信息披露;维护了投
资者和公司的利益。
(三)其他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2021 年度,我们作为独立董事,没有行使以下特别职权:
1、提议召开董事会;
2、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3、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对公司的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和咨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1 年,我们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赋予的职责和义务,主动了解公司的经营和依法运作情况,按时参加公
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会议,对公司相关重大事项进行认真
细致的核查并发表独立意见,保障了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切实
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2022 年,我们将继续本着认真、勤勉、谨慎的精神,按照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保证公司董事会的客观、公正与独立运作,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公
司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有效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益。
6
苏州市味知香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此页无正文,为《苏州市味知香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
报告》的签署页)
独立董事:
张 薇
年 月 日
7
苏州市味知香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此页无正文,为《苏州市味知香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的签署页)
独立董事:
梁俪琼
年 月 日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