味知香: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市味知香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23-04-26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市味知香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保荐机构”)作为
苏州市味知香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味知香”或“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味知香使用闲置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本次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资金周转需要
前提下,合理利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现金资产收益。
(二)现金管理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0,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
度及投资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
常经营。
(四)投资产品品种
现金管理产品类型: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的理财产品。
(五)投资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六)实施方式
在上述期限及额度范围内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行使现金
管理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现金管理活动由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二、审议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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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4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
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0,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的产品品种为
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使用期限内可以滚动使用。公司股东
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行使现金管理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
三、现金管理的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投资严格把关,谨慎决策。金融市场受宏观
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合理地进行投资,但
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信用好、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专
业金融机构。
2、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跟踪投资产品投向,如果发现潜在的风险因素,
将进行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购买投资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
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所有投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
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间可以
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2023 年 3 月 31 日/2023 年 2022 年 12 月 31 日/2022
项目
1-3 月(未经审计) 年度(经审计)
资产总额 1,302,794,664.75 1,304,753,782.27
负债总额 53,402,467.69 90,990,808.8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249,392,197.06 1,213,762,973.4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630,230.64 157,006,9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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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
不影响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
要,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与此同时,对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进行
现金管理,能够提高暂时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并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
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目前经营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自有资金充裕,在保证
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0,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公司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
效率,增加资金收益,符合公司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
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求
更多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0,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
董事亦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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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规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苏州市味知香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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