味知香: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3-04-26
苏州市味知香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苏州市味知香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
规以及《苏州市味知香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苏州市味知香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于 2023 年 4
月 24 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
真、负责、独立判断的态度,我们就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向公司管理层了
解了具体情况,并认真审阅了有关资料,对拟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
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公证天业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
验和职业素养,在与公司的合作过程中,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对于规范
公司的财务运作,起到了积极的建设性作用。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
《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
见。我们同意将《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苏州市味知香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此页无正文,为《苏州市味知香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的签署页)
独立董事:
张 薇 梁俪琼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