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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丽人丽妆: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0-11-10  

                        证券代码:605136        证券简称:丽人丽妆   公告编号:2020-018


                 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11月2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 年 11 月 25 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松江区明南路 85 号启迪漕河泾科技园紫荆园 2 号楼 2
   层钻石报告厅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0 年 11 月 25 日
                          至 2020 年 11 月 25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
      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
      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序                                                      投票股东类型
                          议案名称
 号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              √
      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2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3     关于修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的              √
      议案
4     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的议案                  √
5     关于公司董事辞职暨补选董事的议案                        √
6     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相关公告分别于 2020 年 10 月 28 日、2020 年 11 月 10 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
《 中 国 证 券 报 》、《 证 券 日 报 》、《 证 券 时 报 》 及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1、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

        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

        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

        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

        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

        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

        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5136      丽人丽妆           2020/11/18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 有效
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股东授权委托书(委托书格式请参见附件 1:授权委托书)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含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其他组织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法人以外
的其他组织为负责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
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 委托
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
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委托书格式请参见附件 1:授权委托书)等办理登记手
续;
3、股东可用信函或邮件方式进行登记,须在登记时间 2020 年 11 月 20 日下
午 16:00 前送达,信函或邮件登记需附上述 1、2 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
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或信函上注明联
系人和联系电话,以便联系。
(二)登记时间:2020 年 11 月 20 日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
00。
(三)登记地点:上海市徐汇区番禺路 876 号 2 楼会议室。


六、     其他事项


1、 本次会议预计为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2、 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壹、杨宇静
联系电话:021-64663911
联系邮箱:shlrlz@lrlz.com

特此公告。


                                   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1 月 10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0 年 11 月 25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
         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2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
         案

3        关于修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
         为规范》的议案

4        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的议案

5        关于公司董事辞职暨补选董事的议案

6        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
         事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
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