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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丽人丽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的公告2021-01-30  

                        证券代码:605136   证券简称:丽人丽妆   公告编号:2021-006


          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
     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制定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规定的要求,上海
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丽人丽妆”)
针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采取
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
励对象做了必要登记。
    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9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并于
2021 年 1 月 1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公
开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对激
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激励计划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由
于公司自 2020 年 9 月 29 日挂牌上市,因此自查期间为:

                                                      -1-
2020 年 9 月 29 日至 2021 年 1 月 10 日,以下简称“自查期
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公司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
表》。
3、本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
在自查期间买卖本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并由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
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显示,自查期间,除以
下 3 人之外,其余核查对象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累计变更股
序号      姓名        变更日期                       变更摘要
                                            数
 1        周舟    2020 年 10 月 30 日      400         买入
                  2020 年 10 月 27 日      400         买入
 2       钱胜阳
                  2020 年 10 月 29 日      400         卖出
 3       黄忆蕾   2020 年 10 月 23 日      100         买入


     经公司核查:

                                                         -2-
    上述人员发生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系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
情况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在买卖公司股票前,并未知悉本
次激励计划方案要素等相关信息,亦未有任何人员向其泄漏本次
激励计划的具体信息或基于此建议其买卖公司股票,不存在利用
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公司在策划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相关保密制度规定,限
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并采取了相应保密措施。公司已将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商议筹划、论证咨询、决策讨论等阶
段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内幕信息严格控制在《内幕信
息知情人登记表》登记人员范围之内,在公司发布本次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


三、结论
    综上所述,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建立了信息披露及内幕信息管理的相关制度;在本次股权激励计
划首次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公司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或泄露本次股权
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
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

                                                    -3-
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 月 30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