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上海 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丽人丽妆”或“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 指引》等法律法规,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 核查,发表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和股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102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股)4,001.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2.23元,募集资金总额 为48,932.23万元,扣除全部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2,012.38万元。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涉及股东为Crescent Lily Singapore Pte. Ltd.、上海丽仁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Asia-Pacific E- Commerce Opportunities Pte. Ltd.、 Milestone Ecom I(HK) Limited、深圳市领誉 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丽秀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海弈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发乾和投资有限公司、上海汉理前隆创 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汉理前骏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海汉理前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冠新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 伙)、苏州冠鼎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杭州汉理前秀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共14名股东,锁定期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现锁定期 即将届满。本次解除限售并申请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155,642,95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8.75%,将于2021年9月29日上市流通。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 (一)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的承诺 根据《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做出的股份锁定承诺如下: 承诺人 承诺内容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 持股5%以上股东:Crescent Lily、上海丽仁 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或间 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丽秀、Milestone、Asia- 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 Pacific 部分股份。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 股东:领誉基石、上海弈丽、广发乾和、汉 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直接和间接 理前隆、汉理前骏、汉理前泰、苏州冠鼎、 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 苏州冠新、汉理前秀 分股份。 1:在发行人上市后十二个月内不减持发行 人股份。 2:如本企业所持股票在承诺的持股锁定期 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减持时 发行人最近一次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价格, 上述减持价格应考虑除权除息等因素作相应 调整。 3:在本企业承诺的持股锁定期满后两年 后,减持价格在满足本企业已作出的各项承 持股5%以上股东:Crescent Lily、上海丽仁 诺的前提下根据减持当时的市场价格而定, 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丽秀、Milestone、Asia- 具体减持方案将根据届时市场情况拟定。 Pacific 4:本企业承诺在实施减持前,将提前五个 工作日向公司提交减持原因、减持数量、未 来减持计划、减持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 营影响的说明,提前三个交易日通过发行人 进行公告,并按照证券监管机构、上海证券 交易所届时适用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减持前,本企业持有发行人的 股份低于5%时除外。 5:如果本企业因违反上述减持意向而获得 收益的,则本企业所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 (二)股份锁定承诺的履行情况 1、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各项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 履行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2、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9月29日 2、本次解除限售并申请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155,642,951股,占公司股本总数 的38.75%。 2 3、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申请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持有限售股数 持有限售股占公 本次上市流通数 剩余限售 序号 股东名称 (股) 司总股本比例 量(股) 股数量 1 Crescent Lily 34,876,426 8.68% 34,876,426 0 2 上海丽仁 31,367,739 7.81% 31,367,739 0 3 Asia-Pacific 21,137,228 5.26% 21,137,228 0 4 Milestone 21,137,228 5.26% 21,137,228 0 5 领誉基石 16,094,193 4.01% 16,094,193 0 6 上海丽秀 13,185,984 3.28% 13,185,984 0 7 上海弈丽 3,743,605 0.93% 3,743,605 0 8 广发乾和 3,272,727 0.81% 3,272,727 0 9 汉理前隆 3,170,584 0.79% 3,170,584 0 10 汉理前骏 1,663,825 0.41% 1,663,825 0 11 汉理前泰 1,663,825 0.41% 1,663,825 0 12 苏州冠新 1,636,363 0.41% 1,636,363 0 13 苏州冠鼎 1,636,363 0.41% 1,636,363 0 14 汉理前秀 1,056,861 0.26% 1,056,861 0 合计 155,642,951 38.75% 155,642,951 0 四、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变动数 本次变动后 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148,868,814 -78,492,069 70,376,745 有限售条件 境内自然人持有股份 135,600,304 0 135,600,304 的流通股份 境外法人、自然人持有股份 77,150,882 -77,150,882 0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361,620,000 -155,642,951 205,977,049 无限售条件 A股 40,010,000 155,642,951 195,652,951 的流通股份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40,010,000 155,642,951 195,652,951 股份总数 401,630,000 - 401,630,000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解禁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了其在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并正在执行其在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上市时所做出的承诺。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和《上海证券交 3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 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 和股东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 真实、准确、完整。 保荐机构对丽人丽妆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4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王建文 鞠宏程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