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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丽人丽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丽人丽妆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2021-09-18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上海
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丽人丽妆”或“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
指引》等法律法规,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
核查,发表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和股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102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股)4,001.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2.23元,募集资金总额
为48,932.23万元,扣除全部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2,012.38万元。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涉及股东为Crescent Lily
Singapore Pte. Ltd.、上海丽仁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Asia-Pacific E-
Commerce Opportunities Pte. Ltd.、 Milestone Ecom I(HK) Limited、深圳市领誉
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丽秀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海弈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发乾和投资有限公司、上海汉理前隆创
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汉理前骏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海汉理前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冠新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
伙)、苏州冠鼎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杭州汉理前秀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共14名股东,锁定期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现锁定期
即将届满。本次解除限售并申请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155,642,95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8.75%,将于2021年9月29日上市流通。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
    (一)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的承诺
    根据《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做出的股份锁定承诺如下:

                承诺人                                    承诺内容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
持股5%以上股东:Crescent Lily、上海丽仁
                                           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或间
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丽秀、Milestone、Asia-
                                           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
Pacific
                                           部分股份。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
股东:领誉基石、上海弈丽、广发乾和、汉
                                           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直接和间接
理前隆、汉理前骏、汉理前泰、苏州冠鼎、
                                           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
苏州冠新、汉理前秀
                                           分股份。
                                           1:在发行人上市后十二个月内不减持发行
                                           人股份。
                                           2:如本企业所持股票在承诺的持股锁定期
                                           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减持时
                                           发行人最近一次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价格,
                                           上述减持价格应考虑除权除息等因素作相应
                                           调整。
                                           3:在本企业承诺的持股锁定期满后两年
                                           后,减持价格在满足本企业已作出的各项承
持股5%以上股东:Crescent Lily、上海丽仁    诺的前提下根据减持当时的市场价格而定,
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丽秀、Milestone、Asia-   具体减持方案将根据届时市场情况拟定。
Pacific                                    4:本企业承诺在实施减持前,将提前五个
                                           工作日向公司提交减持原因、减持数量、未
                                           来减持计划、减持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
                                           营影响的说明,提前三个交易日通过发行人
                                           进行公告,并按照证券监管机构、上海证券
                                           交易所届时适用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减持前,本企业持有发行人的
                                           股份低于5%时除外。
                                           5:如果本企业因违反上述减持意向而获得
                                           收益的,则本企业所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

    (二)股份锁定承诺的履行情况
    1、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各项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
履行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2、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9月29日
    2、本次解除限售并申请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155,642,951股,占公司股本总数
的38.75%。

                                           2
      3、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申请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持有限售股数       持有限售股占公      本次上市流通数      剩余限售
序号         股东名称
                                 (股)         司总股本比例            量(股)        股数量
 1        Crescent Lily            34,876,426               8.68%         34,876,426            0
 2           上海丽仁              31,367,739               7.81%         31,367,739            0
 3        Asia-Pacific             21,137,228               5.26%         21,137,228            0
 4           Milestone             21,137,228               5.26%         21,137,228            0
 5           领誉基石              16,094,193               4.01%         16,094,193            0
 6           上海丽秀              13,185,984               3.28%         13,185,984            0
 7           上海弈丽               3,743,605               0.93%          3,743,605            0
 8           广发乾和               3,272,727               0.81%          3,272,727            0
 9           汉理前隆               3,170,584               0.79%          3,170,584            0
 10          汉理前骏               1,663,825               0.41%          1,663,825            0
 11          汉理前泰               1,663,825               0.41%          1,663,825            0
 12          苏州冠新               1,636,363               0.41%          1,636,363            0
 13          苏州冠鼎               1,636,363               0.41%          1,636,363            0
 14          汉理前秀               1,056,861               0.26%          1,056,861            0
         合计                     155,642,951              38.75%        155,642,951            0

       四、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变动数        本次变动后
                    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148,868,814      -78,492,069        70,376,745

有限售条件         境内自然人持有股份               135,600,304               0        135,600,304
的流通股份      境外法人、自然人持有股份             77,150,882      -77,150,882                0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361,620,000     -155,642,951       205,977,049

无限售条件                  A股                      40,010,000     155,642,951        195,652,951
的流通股份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40,010,000     155,642,951        195,652,951
                 股份总数                           401,630,000                -       401,630,000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解禁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了其在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并正在执行其在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上市时所做出的承诺。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和《上海证券交
                                                3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
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
和股东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
真实、准确、完整。
   保荐机构对丽人丽妆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4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王建文                鞠宏程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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