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人丽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比例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2022-03-18
证券代码:605136 证券简称:丽人丽妆 公告编号:2022-023
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比例
达到 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
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及被动稀释,不触及要约收购,本
次权益变动未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后,丽仁及其一致行动人丽秀持有公司股份
比例从 11.14%减少至 10.08%。
一、 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丽人丽妆”
或“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上海丽仁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以下简称“丽仁”)及其一致行动人扬州丽秀创业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丽秀”)(曾用名“上海丽秀创
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 2022 年 1 月 21 日披露了股东
减持股份计划: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丽仁及其一
致行动人丽秀拟通过大宗交易和/或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
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96%,即不超过 11,889,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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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减持价格将根据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采取集中竞价
方式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实施,
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通过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
总股本的 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
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实施,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通过大宗交易
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公告编号:2022-004)
2022 年 3 月 17 日,公司收到丽仁、丽秀的通知,丽秀通过
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4,016,230 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00%。
本次减持后,丽仁持有公司的股份数为 31,367,739 股、丽
秀持有公司的股份数为 9,169,754 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为
40,537,493 股,持股比例由 11.14%下降至 10.08%,持股比例变
动为 1.06%,本次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名称 上海丽仁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信息披露义务 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潘园公路 1800 号 3 号楼
住所
人基本情况 80431 室(上海泰和经济发展区)
权益变动时间 2022 年 3 月 16 日
变动方式 变动时间 变动股数 变动比例(%)
由于实施 2021
权益变动明细 年限制性股票 2021 年 3 月 16 日、
不适用 -0.04
导致持股比例 2021 年 10 月 8 日
被动稀释
合计 / -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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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扬州丽秀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信息披露
扬州市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瘦西湖路 195 号
义务人基 住所
花都汇商务中心 7 号楼 191 室
本情况
权益变动时间 2022 年 3 月 16 日
变动方式 变动时间 变动股数 变动比例(%)
由于实施 2021 年
限制性股票导致 2021 年 3 月 16 日、
权益变动 不适用 -0.02
持股比例被动稀 2021 年 10 月 8 日
明细
释
2022 年 3 月 3 日
集中竞价交易 4,016,230 -1.00
-2022 年 3 月 16 日
合计 4,016,230 -1.02
注:1、本次权益变动前,丽仁及其一致行动人丽秀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44,553,723 股,占权益变动前公司总股本(400,010,000 股)的 11.14%,详见
公司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权益变动期间,因公司实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以及信息披露义务人丽秀减持,权益变动比例合计超过 1%。
2、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
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3、本公告中所有数据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持股数 持股比例 持股数 持股比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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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限售条
丽仁 31,367,739 7.84 31,367,739 7.80
件流通股
无限售条
丽秀 13,185,984 3.30 9,169,754 2.28
件流通股
合计 44,553,723 11.14 40,758,323 10.08
注;1、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比例以公司权益变动前总股本(400,010,000 股)
进行测算。
2、本次权益变动后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
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系股东执行其减持股份计划以及被动稀释
所致,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1 日披露《关于持股 5%以
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本次权益变
动不涉及要约收购、不涉及资金来源。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
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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