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36 证券简称:丽人丽妆 公告编号:2022-070 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注销原因 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丽人丽妆” 或“公司”)终止实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根据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以及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 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对前述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合计 1,426,500 股予以回购注销。 本次注销股份的有关情况 回购股份数量(股) 注销股份数量(股) 注销日期 1,426,500 1,426,500 2022 年 11 月 17 日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1、2022 年 8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实施 2021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实际授 予数量 1,620,000 股,预留授予部分实际授予数量 400,000 股, 合计授予数量 2,020,000 股。2022 年 3 月解除限售股份 448,500 股,已回购注销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股份 145,000 股,因此本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426,500 股,其中首次授予部分 1,046,500 股按授予价格 14.55 元/股进 行回购注销,预留授予部分 380,000 股按授予价格 14.37 元/股 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 会对上述事项进行了核查。(公告编号:2022-052) 上述终止实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已授 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事项已经公司 2022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告编号:2022-061) 2、公司根据《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就本次股份回购注销 事项履行了通知债权人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14 日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2-062)。截至本公告日,公示期已满 45 天,期间公 司未收到任何债权人对本次股份回购注销事项提出的异议,也未 出现债权人向公司要求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供担保的情况。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依据 鉴于公司经营所面临的内外部环境与制定股权激励计划时 相比发生了较大变化,综合考虑近期市场环境因素和公司未来发 展规划,预计继续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已难以达到预期的激励目的 和效果。为充分落实对员工的有效激励,结合激励对象意愿和公 司未来发展规划,经审慎论证后,决定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并 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同 时一并终止与之配套的《激励计划》及其摘要、《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等文件。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人员、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首次授予 68 人,预留授予 20 人,合计人数 74 人,合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1,426,500 股;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剩余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 0 股。 (三)回购注销安排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 简称“中登公司”)开设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账户号码: B884927839),并向中登公司申请办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 续。 预计本次限制性股票于 2022 年 11 月 17 日完成注销,注销 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401,885,000 股变更为 400,458,500 股, 公司后续将依法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三、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份结构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 下: 本次变动前股 变动股份数量 本次变动后股份 股份类别 份数量(股) (股) 数量(股) 一、限售流通股 205,783,549 -1,426,500 204,357,049 首发上市限售流通股 204,357,049 0 204,357,049 股权激励限售流通股 1,426,500 -1,426,500 0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96,101,451 0 196,101,451 三、总股本 401,885,000 -1,426,500 400,458,500 四、说明及承诺 公司董事会说明,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涉及的决策 程序、信息披露符合法律法规、《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的 有关规定、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的安排,不存在损害激励对象 合法权益及债权人利益的情形。 公司承诺:已核实并保证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的对 象、股份数量、注销日期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已充分告知 相关激励对象本次回购注销事宜,且相关激励对象未就回购注销 事宜表示异议。如因本次回购注销与有关激励对象产生纠纷,公 司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 司已就本次终止并回购注销事项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程序,符合 《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终止并回购注销的 原因、本次回购注销的数量及回购价格不违反《管理办法》《激 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终止并回购注销不存在明显损害上市 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