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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西上海: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西上海汽车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20-12-26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西上海汽车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西上海汽

车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上海”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

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 2020 年 10 月 21 日
核发《关于核准西上海汽车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
许可〔2020〕2649 号),公司以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334 万股,发
行价格为 16.13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53,777.42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
含税)人民币 5,980.79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7,796.63 万元。上述
募集资金全部到账并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0 年 12 月 9 日出
具“众会字(2020)0917 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对募集资金
进行了专户存储,公司、保荐机构与募集资金开户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 2020 年 12 月 14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上市公告书。

    二、招股说明书承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

    按照公司《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募
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1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乘用车立体智能分拨中心(立体库)
 1                                              49,811        47,796.63
        扩建项目

                   合计                         49,811        47,796.63


       根据募投项目推进计划,近期公司的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

       三、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实施、募集资金使用
计划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将合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不
超过人民币 4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
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用于购买安全性
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
(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
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公司资产财务部工作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办
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
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六)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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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披
露公司现金管理的进展情况,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
法规,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
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
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
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本次现金管理是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
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
等),但金融市场会受宏观经济的影响,公司虽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
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
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对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
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公司定期将投资情况向董事会汇报。公司将依据交易所
的相关规定,披露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2、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
如评估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
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通过以上措施确保不会发生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投入的情况。

    六、公司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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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12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

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独立董事已

对该事项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

的审批程序;公司通过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

效率,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

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

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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