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上海: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8-21
西上海汽车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西上海汽车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
议于 2021 年 8 月 20 日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
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立场,现
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 2021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公司编制的上述专项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 2021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
际使用情况,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因此,我们同意上述专项报告。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西上海汽车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左新宇 吴 坚 袁树民
2021 年 8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