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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西上海:西上海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4-30  

                                    西上海汽车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西上海汽车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于 2022 年 4 月 29 日召开,审议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年度利润分
配方案、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年度担保事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公司及
子公司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续聘审计机构、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等事项。我们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立场,就本次会议审议的相
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预计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有利于公司业务稳定持
续发展;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
响。上述议案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和上海证
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
形。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将该项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现阶段的经营
状况、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符合《公司章程》和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对于该项方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
司章程》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 2021 年
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保证公司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公司及下
属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累计不超过 2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委
托给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短期低风险投资理财业务,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
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会影响公司主
营业务发展,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

                                     1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
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关于 2022 年度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次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事项,符合公司及子公司业
务发展和经营活动的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等有关要求。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
授权代表签署相关文件有助于提高工作效率,适应市场竞争需要,且总体风险可
控,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的相关规定,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事项。

    五、《关于 2022 年度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实现公
司票据的集中统筹管理,全面盘活票据资产,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
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
我们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共享累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的票
据池额度,即用于与合作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票据池业务质押的票据合计余额不
超过 1.5 亿元人民币。上述额度在业务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六、《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众华会所在对公司 2021 年度会计报表审计过程中,态度认真、工作严谨、
行为规范,结论客观,能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遵守会计师事务所
的职业道德规范,客观、公正地对公司会计报表发表意见。公司续聘众华会所为
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
同意续聘众华会所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七、《关于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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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编制的上述专项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
用情况,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八、《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公司本次变更募投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智能制造园项目”,是综合考
虑公司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的最大化,符合公
司的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我们同意该项议案,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出具的《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应了公司
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基本完善,各项内部控
制制度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其他相关规定。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
能够按公司内部控制各项制度的规定进行,对保持公司各项业务持续稳定发展,
防范经营风险发挥了有效作用。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
度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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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西上海汽车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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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西上海汽车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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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西上海汽车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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