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上海:西上海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2-04-30
西上海汽车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我们作为西上海汽车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2021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
要求,诚实、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
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
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现将 2021 年
度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1 年度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1、独立董事人员及变动情况
公司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人,占董事会人数三分之
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
届满,公司进行了换届选举。换届选举完成后,独立董事由马增荣、厉明、张
晓今变动为左新宇、吴坚、袁树民。
2、独立董事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战略委员会委员:左新宇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吴坚、袁树民
审计委员会委员:袁树民、吴坚
提名委员会委员:左新宇、吴坚
(二)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左新宇,男,1977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
生学历, 物流工程专业。2006 年至今,就职于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现任中国
物流与采购联合会装备委秘书长、汽车物流分会秘书长、服装物流分会秘书长,
北京中物联会展有限公司董事。2021 年 5 月至今,担任西上海汽车服务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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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坚,男,1968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
上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993 年至今,就职于上海段和段律师事务
所,任执行主席。2015 年 10 月至今,担任复星保德信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2018 年 3 月至今,担任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 年 12 月至
今,担任上海仪电(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2018 年 12 月至今,担任云能投
(上海)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董事。2019 年 12 月至今,担任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2020 年 6 月至今,担任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2021 年 5 月至今,担任西上海汽车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袁树民,男,1951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
学历。2010 年 2 月至 2014 年 2 月,就职于上海金融学院会计学院,任教授、院
长。2014 年 3 月退休。2014 年 4 月至 2019 年 3 月,就职于上海杉达学院,任总
会计师。2019 年 4 月至今任上海杉达学院董事会财经委员会秘书长。2021 年 5
月至今,担任西上海汽车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三)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全体独立董事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1)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
(2)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
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3)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
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4)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5)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
询等服务的人员;
(6)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
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
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1、出席董事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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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8 次董事会会议和 3 次股东大会。8 次董事会会议均
为现场结合通讯表决会议。作为独立董事,我们在审议提交董事会的相关事项尤
其是重大事项时,与公司及相关方保持密切沟通,细致研读相关资料,认真审议
每项议案,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结合公司运营实际,客观、独立、审慎地行
使独立董事权力,以此保障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报告期内,不存在无故缺席、
连续两次不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本年应参加董
独立董事姓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事会次数 缺席(次)
名 (次) (次)
(次)
左新宇 7 7 0 0
吴坚 7 6 1 1
袁树民 7 7 0 0
马增荣 1 1 0 0
厉明 1 0 1 0
张晓今 1 1 0 0
我们对各次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资料和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均进行
了认真的审核和查验,对需表决的相关议案进行审议表决。
2、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1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3 次股东大会。我们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
求,出席相关会议,审议公司重要事项。
本年应参加股
独立董事姓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东大会次数 缺席(次)
名 (次) (次)
(次)
左新宇 1 0 0 1
吴坚 1 1 0 0
袁树民 1 1 0 0
马增荣 2 0 0 2
厉明 2 1 0 1
张晓今 2 2 0 0
3、参加专门委员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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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度全体独立董事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的会议。2021 年度共召开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
议 11 次,其中战略委员会 5 次,审计委员会 5 次,提名委员会 1 次,均未有无
故缺席的情况发生。在审议及决策董事会的相关重大事项时发挥了重要作用,有
效提高了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效率。我们认为,各次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召集、召开
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利用现场参加会议和公司年度报告审计期间与注册会计师进
行沟通的机会,对公司进行了实地现场考察,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发展情况,
运用专业知识和企业管理经验,对公司董事会相关提案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充分发挥监督和指导的作用。我们独立董事在行使职权时,公司管理层积极配合,
保证我们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与我们进行积极的沟通,能对我们关注
的问题予以妥帖的落实和改进,为我们履职提供了必备的条件和充分的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1 年,我们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关于独立董事的职责要
求,对公司多方面事项予以重点关注和审核,并积极向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建言
献策,对增强董事会运作的规范性和决策的有效性发挥了积极作用。具体情况如
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
2021 年 4 月 27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经核查,公司对 2021 年度关联交易金额
的预计和定价是按照诚实守信原则和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的,是公
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公司 2021 年生产经营计划的顺利实施,关联交
易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股东及债权人的利益,在交易的必要性和定价的公允
性方面均符合关联交易的相关原则要求。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严格根据《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规范性
文件的要求审议担保事项,并在决议的授权范围内具体实施,严格控制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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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经核查,2021 年度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以外公司的对外担保及资
金占用情况。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及审议程序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
事对上述议案认真审核并发表了明确的意见。
(四)利润分配情况
2021 年 4 月 27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公司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9 元(含税),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33,340,000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38,668,600.00 元(含税)。我们认为,本次进行利润分配的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及监管规则的要求,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五)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出现应予发布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的情况。
(六)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保证公司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2021 年 4
月 27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
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业务总额未超过决议规定限额,提高了公司资金使用
效率,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七)聘请或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能够遵
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尽职尽责地完成了各项审计工作,客观公
正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我们同意续聘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年度审计机构。
(八)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的各项承诺均得以严格遵守,未出现违反股份减持、
同业竞争等相关承诺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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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信息披露管
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保证信息披露工作的及时性、
公平性,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十)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企业内部控制
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积极推进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建
立了较为完备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了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的
规范运作和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能够合理保证公司财务会计资料的真实性、
合法性、完整性;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进行信息披露;维护了投资者
和公司的利益。
(十一)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四个专门委员会,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各专门委员会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能
够遵守对公司忠实和勤勉的原则,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要
求,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经验,切实发挥了各专门委员会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
的重要作用。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1 年,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忠实勤勉地履
行职责,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公正地发表意见并行使表决权,切实履行
了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的义务。我们密切关注公司治理运作和经营决策,与董事
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进行了良好有效的沟通,促进了公司科学决策水平
的进一步提高。
我们承诺,2022 年将继续履行公司独立董事职责,本着认真、勤勉、谨慎
的精神,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
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保证公司董事会的客观、公正与独立运作,利用
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公司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有效维护公司整体
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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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左新宇、吴坚、袁树民
2022 年 4 月 29 日
(以下无正文)
7
(本页无正文,为《西上海汽车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
告》签署页)
独立董事:
左新宇
2022 年 4 月 29 日
8
(本页无正文,为《西上海汽车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
告》签署页)
独立董事:
吴坚
2022 年 4 月 29 日
9
(本页无正文,为《西上海汽车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
告》签署页)
独立董事:
袁树民
2022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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