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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西上海:西上海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2022-05-09  

                        证券代码:605151             证券简称:西上海        公告编号:2022-037

                   西上海汽车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征集投票权的起止时间:2022年5月20日至2022年5月24日
     征集人对股东大会的议案9-11征集同意票,对议案1-8征集表决意见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开征集上市
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受西上海汽车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袁树民先生作为
征集人,就公司拟于 2022 年 5 月 26 日召开的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所审议的相
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一、 征集人声明
    本人袁树民作为征集人,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其他独立董事的委
托,就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中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提案公开征集股东委托
投票权而制作并签署本公告。
    本人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
规定的不得作为征集人公开征集投票权的情形,并承诺在征集日至行权日期间持
续符合作为征集人的条件。征集人保证本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
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公开进行,在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公告。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征集人作为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的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征集人本次征集委托投
票权已获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同意,征集人已签署本公告,本公告的履行不会违
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二、 征集人的基本情况、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
    1、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袁树民先生,其基本情况
如下:
    袁树民,男,1951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
学历。2010 年 2 月至 2014 年 2 月,就职于上海金融学院会计学院,任教授、院
长。2014 年 3 月退休。2014 年 4 月至 2019 年 3 月,就职于上海杉达学院,任总
会计师。2019 年 4 月至今任上海杉达学院董事会财经委员会秘书长。2021 年 5
月至今任西上海汽车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
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
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3、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
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以及与
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二)征集人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征集人袁树民先生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8 日召
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对《关于<西上海汽车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西上海汽车服务股
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投了赞成票,并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征集人认为: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促进
公司建立、健全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完善公司薪酬考核体系,有助于提升公司整
体凝聚力;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确保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
现,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

    三、 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西上海汽车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西上海
    股票代码:605151
    法定代表人:朱燕阳
    董事会秘书:李加宝
    联系地址:上海市安亭镇墨玉南路 1018 号
    邮政编码:201805
    联系电话:021-59573630
    电子邮箱:lijiabao@wsasc.com.cn

    四、 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 5 月 26 日下午 13: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5 月 26 日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
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
15: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嘉定区恒裕路 517 号 2 楼会议室。
    (三)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
                               非累积投票议案
          《关于<西上海汽车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9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西上海汽车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10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11
          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30 日和 2022
年 5 月 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
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西上海汽车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31)和《西上海汽车
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
2022-036)。

    五、 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
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
    截至 2022 年 5 月 19 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
    2022 年 5 月 20 日至 2022 年 5 月 24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4:00-
17:00)
    (三)征集方式
    采用公开方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及《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
    1、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应按本公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
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简称“授权委托书”)。
    2、委托人应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证券事务部提供证明其股东身份、委托意
思表示的文件清单,包括(但不限于):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法人股东按本条规
定提供的所有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法人股东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
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
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
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因疫情防控需要,本次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使用电子邮箱接收文件。委
托投票的股东按上述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
文件的扫描件或照片发送至本公告指定电子邮箱;逾期发送的,视为无效。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邮箱如下:
    联系邮箱:servicesh@wsasc.com.cn
    请在发送的邮件中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邮件标题中
注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字样。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审核,全部满
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书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公告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公告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
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股东基本情况与 2022 年 5 月 19 日股东名
册记载内容相符;
    5、未将征集事项的投票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行使。股东将其对征集
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且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以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
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
法判断收到时间先后顺序的,由征集人以询问方式要求授权委托人进行确认,通
过该种方式仍无法确认授权内容的,该项授权委托无效。
    6、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但对征集事项无投票权。
    (六)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
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
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
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行使并出席会议,
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
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若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
未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对征集人的委托为唯一有效的
授权委托;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
意”、“反对”、“弃权”中选择一项并打“√”,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
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七)由于征集投票权的特殊性,对授权委托书实施审核时,仅对股东根据
本公告提交的授权委托书进行形式审核,不对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上的签字和
盖章是否确为股东本人签字或盖章或该等文件是否确由股东本人或股东授权委
托代理人发出进行实质审核。符合本公告规定形式要件的授权委托书及相关证明
文件均被确认为有效。


    特此公告。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征集人:袁树民
                                                       2022 年 5 月 8 日
附件:

                     西上海汽车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
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西上海汽车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
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西上海汽车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 年年
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和《西上海汽车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 年年度股东大
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
了解。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西上海汽车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袁树民先生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西上海汽车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的投票意见:

 序号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      《关于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关于 2021 年财务决算以及 2022 年财务
  3
         预算报告的议案》
  4      《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关于预计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
  5
         案》
         《关于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
  6
         议案》
         《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
  7
         案》
  8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关于<西上海汽车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9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西上海汽车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10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
  11    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的议案》
    注:此委托书表决符号为“√”,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项选择同
意、 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超过一项或未选择的,则
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股东证券账户号:
    签署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