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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西上海: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西上海汽车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2022-06-18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西上海汽车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西上海汽车服务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上海”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的保
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规定,担任西上
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于 2022 年 6 月 14 日对公司进
行了 2021 年度现场检查。现将本次现场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一)保荐机构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荐代表人
    刘昊
    (三)现场检查时间
    2022 年 6 月 14 日
    (四)现场检查人员
    刘昊、郭凌峰
    (五)现场检查手段
    1、与公司相关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访谈沟通;
    2、查看公司生产经营场所;
    3、查阅公司 2021 年以来召开的历次三会文件;
    4、查阅公司 2021 年以来定期报告、临时公告等信息披露文件;
    5、查阅公司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等资料;
    6、查阅公司内控制度文件;
    7、查阅公司 2021 年以来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和重大对外投资有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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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本次现场检查主要事项及意见
    (一)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
    保荐机构查阅了公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的议事规则及
其他内部控制制度,2021 年以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的会
议文件等资料,并与公司相关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访谈沟通。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建立了符合上市公司要求的规范的法人治理结
构,《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
能够被有效执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要求履行职责,公司治理机制有效地发挥了作用;公司内部机
构设置和权责分配合理,对各部门及岗位的业务权限范围、审批程序、相应责任
等规定明确合规,并能够有效实行;公司已经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内部审计部门
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构成、履行职责合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得到有效执行;公
司 2021 年以来历次三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会议记录完整,会
议资料保存完好,会议决议经出席会议的董事或监事签名确认。
    (二)信息披露情况
    保荐机构查阅了公司信息披露制度,2021年以来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以及相关
资料,并与公司相关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访谈沟通。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制订了完整的信息披露制
度,信息披露制度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等相关法规规定,公司履行了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信息披露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三)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
情况
    保荐机构查阅了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文件,2021年以来
三会文件及公告,查阅了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往来相关资料,并与公司相关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访谈沟通。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截至本报告出具日,2021年以来公司资产完整,人
员、财务、机构、业务独立性良好,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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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保荐机构查阅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文件,2021年以来与募集资
金使用相关的三会文件及公告,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等资料,并与公司相关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访谈沟通。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已建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并能按照制度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已经按规定履行了
相关决策程序并进行了信息披露,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五)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保荐机构查阅了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等内部控制制度,
公司2021年以来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和重大对外投资有关的内部决策文件、重大
合同、公告等资料,并与公司相关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访谈沟
通。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2021年以来不存在违规关
联交易、对外担保及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六)经营情况
    保荐机构查阅了公司财务报告及相关财务、业务资料,同行业上市公司的财
务报告等资料,并与公司相关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访谈沟通。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经营状况良好,业务运转
正常,主要业务的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主要业务的市场前景、行业经
营环境也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七)保荐人认为应予现场检查的其他事项
    无。
       三、提请上市公司注意的事项及建议
    无。
       四、是否存在《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
规定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无。
       五、上市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的配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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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荐机构在实施持续督导及现场检查工作过程中,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给予
了积极的配合。
    六、本次现场检查的结论

    经现场检查,保荐机构认为:2021 年以来,西上海在公司治理、内控制度、

三会运作、信息披露、独立性、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

投资等重要方面的运作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经营状况良

好,业务经营未发生重大变化。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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