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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西上海:西上海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截至授予日)2022-06-18  

                                           西上海汽车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截至授予日)


    西上海汽车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西上海
汽车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西上
海汽车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
励计划(草案)》” 或“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截至授予日)
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与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的《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激励对象名单相符。

    二、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含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
励对象的情形:

    (一)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二)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三)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
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四)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六)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
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四、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
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 2022 年 6 月 17 日,
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17 名激励对象授予 160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8.30 元
/股。




                                       西上海汽车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6 月 17 日
    本页无正文,为《西上海监事会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截至授予日)》之签字页




                                                       2022 年 6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