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上海: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提供无息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2022-07-16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
提供无息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西上海汽车服务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西上海”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
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西上海使
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提供无息借款实施募投项目事项进行了
审慎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0 年 10 月 21 日核发《关于核准西上海汽
车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649 号),公
司以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334 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6.13 元/股,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3,777.42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5,980.79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7,796.63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全
部到账并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0 年 12 月 9 日出具“众会
字(2020)09107 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
专户存储,公司、保荐机构与募集资金开户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
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投资回报率,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及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将“乘用车立体智能分拨中心(立体库)扩建项目”变更
为“西上海汽车智能制造园项目”。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就本次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变更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
意见。
1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共涉及募集资金人民币 32,400.00 万元,变更情况具
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变更前 变更后
乘用车立体智能分拨中心(立体
项目名称 西上海汽车智能制造园项目
库)扩建项目
西上海汽车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室
实施主体 合肥智汇供应链有限公司
内库分公司
合肥市新桥智能电动汽车产业
上海市嘉定区,东至百安路,西至 园,为新征用地,地块东至昌北
建设地点
吴塘河,南至恒谐路,北至恒裕路 路,南侧为其他用地,西至机场东
路,北至白塔路
项目总投资 49,811.00 32,400.00
拟用募集资
47,796.63 32,400.00
金金额
三、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情况及提供无息借款情况
本次实缴注册资本前,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合肥智汇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
暂未进行实缴。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向合肥智汇实缴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并
提供无息借款 22,400 万元。合计使用募集资金 32,400 万元,专项用于实施募投
项目。本次实缴注册资本完成后,合肥智汇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实缴资本 10,000
万元,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展和实际资金需求,在上述借款和实缴注册资
本总额范围内一次或分期向合肥智汇提供无息借款或实缴注册资本,借款期限为
3 年,借款期限自实际借款之日起算。借款到期后,可滚动使用,也可提前偿还。
公司授权管理层全权办理上述实缴注册资本及借款事项后续具体事宜。
四、子公司基本情况
西上海汽车智能制造园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合肥智汇,其基
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合肥智汇供应链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朱燕阳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 100%的股权
2
成立日期:2022 年 2 月 16 日
营业期限:2022 年 2 月 16 日至无固定期限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机场东路与白塔路交口集成电路产业园
E 栋 101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批发;国内集装
箱货物运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供应链管理
服务;摩托车零配件制造;摩托车及零配件零售;摩托车及零配件批发;金属材
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仓储设备租赁服务;
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住房租赁(除许可业务外,可自
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
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合肥智汇为 2022 年 2 月新注册成立的公司,暂无财务数据。
五、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并提供无息借款的目的
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并提供无息借款是基于募投
项目实施主体推进项目建设的需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募集资金的使用
方式、用途等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有利于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
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本次事项的审议程序和专项意见
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提供无息借款实施募投项
目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合肥智汇实缴注册资本并提供无息借款,专项用于实施
募投项目。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查阅了西上海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提供无息
3
借款实施募投项目事项的相关董事会资料、监事会资料及独立董事意见,经核查
后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提供无息借款实施募投
项目事项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方式的需要,
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综上,保荐机构对西上海使用募
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提供无息借款实施募投项目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4
(本 页无正文 ,为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
注册资本 、提供无息借款实施募投项 目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
保荐代表 人签 字 :
刘 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