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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西上海:西上海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11-12  

                        证券代码:605151             证券简称:西上海            公告编号:2022-064

                    西上海汽车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西上海汽车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于 2022 年 11 月 10 日在上海市嘉定区安亭镇墨玉南路 1018 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
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11 月 5 日以通讯方式送达至公司全体监
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德兴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就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预留
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议核实后,认为:
    1、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与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
准的《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相符。
    2、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含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核心
管理人员,均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4、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均符合《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
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5、公司确定的预留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和《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中有关授予日的规定。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
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 2022 年 11 月 10 日为预留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10
名激励对象授予 40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8.30 元/股。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西上海汽车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11 月 11 日




       报备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确认的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