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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中港: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2021-08-20  

                        公司代码:605162                             公司简称:新中港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


      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www.sse.com.cn 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新中港                605162              无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王幼妃                            密志春
              电话            0575-83122625                     0575-83122625
            办公地址          浙江省嵊州市剡湖街道罗东路        浙江省嵊州市剡湖街道罗东路
                              28号                              28号
            电子信箱          xzg1129@163.com                   xzg1129@163.com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增减(%)
总资产                     961,696,112.85            946,447,946.85                     1.6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653,467,004.01            593,883,704.97                    10.03
东的净资产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减(%)
营业收入                   330,880,797.78              242,366,746.87                    36.5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59,583,299.04               62,469,758.99                    -4.62
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59,338,645.52              56,690,334.64                      4.67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64,756,882.78             118,592,955.59                     -45.40
金流量净额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9.55                      12.3        减少2.75个百分点
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元/                      0.19                      0.19                          0
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                      0.19                      0.19                          0
股)




2.3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万股
截止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6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
                              股东性     持股比         持股                  质押、标记或冻结
        股东名称                                                  售条件的
                                质        例(%)         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浙江越盛集团有限公司         境内非        93.34      29,902.11   29,902.11   无                0
                             国有法
                             人
深圳平安天煜股权投资基金     其他              4.44    1,422.65    1,422.65   无                0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晋商财富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境内非            0.89      284.53      284.53   无                0
                             国有法
                             人
嘉兴煜港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其他              0.44      142.27      142.27   无                0
(有限合伙)
杨菁                         境内自            0.44      142.27      142.27   无                0
                             然人
欧娜                         境内自            0.44      142.27      142.27   无                0
                             然人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平安天煜和嘉兴煜港之间存在关联关系。平安天煜
                                        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平安财智;平安天煜系根据平安财
                                     智《平财发〔2016〕4 号——跟投管理制度(1.0 版,
                                     2016 年)》由平安财智及其时任员工以自有资金投资设
                                     立,执行事务合伙人亦为平安财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       不适用
说明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
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全国原煤产量同比增速低于全口径煤电发电量,进口煤炭同比下降,电煤供应紧张,
电煤价格达到历史高位。预计 2021 年下半年电煤价格仍将在高位波动运行,对公司生产经营继续
产生较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