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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中港: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2021-12-10  

                        证券代码:605162                 证券简称:新中港                 公告编号:2021-034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拟在公司原经营范围中增加“生产、销售:压缩空气,
批发、零售:煤炭(除储存)”,并同时对《公司章程》中相应的内容进行修订。
因公司增加经营范围需办理相关变更手续,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
办理相关变更手续。

     公司经营范围及《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一、经营范围变更情况
             变更前的经营范围                               变更后的经营范围
生产、销售电力、热力;提供电力热力技术           生产、销售电力、热力、压缩空气;提供电
服 务 ;货 物进 出 口。( 依法 须 经批 准的 项   力热力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批发、零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售:煤炭(除储存)。(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原公司章程                                  修订后章程内容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
生产、销售电力、热力;提供电力热力技术           生产、销售电力、热力、压缩空气;提供电
服 务 ;货 物进 出 口。( 依法 须 经批 准的 项   力热力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批发、零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售:煤炭(除储存)。(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动),最终将以工商登记核准的内容为准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最终将以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核准的
                                                 内容为准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本次经营范围的变更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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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章程条款的修订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最终核准、登记为准。


    特此公告。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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