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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中港: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度预计对全资子公司担保额度的公告2022-03-31  

                        证券代码:605162                证券简称:新中港                公告编号:2022-010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预
              计对全资子公司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浙
           江越盛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盛能源”)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提供的担保金额:公司预计为越盛能源担保总额为 12,000
           万元,已实际提供的担保金额为零。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越盛能源的融资需求,同时提高决策效率,本公司拟为越盛能源在 2022 年
      度的资金筹措及采购提供担保,预计担保总额为 12,000 万元。担保额度有效期自本次
      董事会通过本事项之日起 12 个月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越盛能源成立于 2002 年 11 月 21 日,法定代表人:谢百军,注册地址:浙江省杭
      州市拱墅区延安路 528 号标力大厦 B 座 19 层,注册资本 6,000 万元,其中本公司出资
      6,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100%。该公司主要从事:服务:能源技术研究、开发,经
      济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证券、期货咨询服务),仓储服务(除化学危险品及易爆品);
      批发、零售:能源设备,煤炭(除存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越盛能源最近一年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8,299.54                     1,316.42

负债总额                                         2,218.34                       594.29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0.00                         0.00

流动负债总额                                     2,218.34                       59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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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净额                                            6,081.19                     722.12

资产负债率                                           26.73%                      45.14%

                                         2021 年                      2020 年
营业收入                                           12,360.47                    3,090.09

净利润                                               359.07                       -63.87



         2、被担保人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越盛能源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事项为 2022 年度担保事项的预计发生额,尚未签署相关保证合同。在经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根据全资子公司的资金需求和融资业务安排,择优确
         定融资方式,授权公司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签订相关担保协议。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事项主要是为了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融资需要,财务风险
         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本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提高其融资能力,符
         合公司整体利益。上述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
         关规定。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本公司实际对外提供担保为零。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
         对外担保等事项。
         六、备查文件
         1、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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