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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港: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2022-04-14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材料




       2022 年 4 月



            1
                                                          目         录

一、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3
二、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议程 ...................................................................................................... 5
三、关于《公司 2021 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7
四、关于《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 15
五、关于《公司 2021 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16
六、关于《公司 2021 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20
七、关于公司 2021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27
八、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28
九、关于公司董事津贴的议案 ..................................................................................................... 29
十、关于公司监事津贴的议案 ..................................................................................................... 30
十一、关于 2022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31
十二、关于《独立董事 2021 年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 32




                                                                 2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本次股东大会公开、公正、合法有效,
保证会议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浙
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股东大会议事
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特制定本须知,请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遵照
执行。
    1、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的组织工作和处理相关事宜。
    2、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
或法人单位证明以及授权委托书等证件,经查验合格后,方可出席会议。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
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董事会办公室工作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以及公司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
司有权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3、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
股份总数之前,会议登记应当终止。会议登记终止后到场的迟到股东,其股东人
数、股份数不计入现场表决权数。
    4、股东参加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法定权利。要求
在会上发言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应当事先向董事会秘书进行登记,由公司统一安
排发言和解答。会议进行中要求发言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应当先向会议主持人提
出申请,并经主持人同意后方可发言。
    5、建议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前认真做好准备,每一股东或股东代表就每一
议案发言不超过 3 次,每次发言不超过 3 分钟,发言时应先报所持股份数额和姓
名。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问题,与本次股东
大会议题无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可能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质询,大会主
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议案表决开始后,大会将不再安排股东
发言。
    6、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出席现场
会议的股东以其所持有的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享有一票表决权。

                                     3
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中每项议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
三项中任选一项,应以打“√”表示,多选或不选均视为无效票,作弃权处理。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请根据公司《关于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中网
络投票的内容进行投票。
    7、谢绝到会股东或股东代表个人录音、录像、拍照,对扰乱会议正常秩序
和会议议程、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或股东代表的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
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有关部门处理。
    8、公司聘请北京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并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
律意见书。

特别提醒:
    为配合防控新冠疫情工作,保护参会股东、股东代理人及其他参会人员的健
康安全,减少人群聚集、降低公共卫生风险及个人感染风险,建议股东优先选择
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现场参会股东务必提前关注并遵守浙江省绍兴市嵊州市有关疫情防控期间
健康状况申报、隔离、观察等规定和要求,除带齐相关参会证明资料外,请配合
以下事项,敬请公司股东支持和理解。
    (一)公司将严格遵守政府有关部门的疫情防控要求,现场参会股东应具备
进入会场前 48 小时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行程码、健康码“双绿码”。
    (二)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当天,请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配合工作人员实施以下预防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体温测量正常;
    2.佩戴符合疫情防控规定的口罩;
    3.出示行程码和健康码“双绿码”;
    4.具备进入会场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任何出席现场股东大会的人士,请做好个人防护并配合现场工作人员的安排,
保持安全距离,有序进出会场,所有参会人员就座间隔不得少于 1 米并全程佩戴
口罩。




                                     4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议程


一、现场会议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2 年 4 月 20 日下午 14:00 时
    2、地点:浙江省嵊州市剡湖街道罗东路 28 号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室

二、网络投票系统及起止时间
    1、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2 年 4 月 20 日至 2022 年 4 月 20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三、会议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会议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
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票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5162                 新中港         2022/4/14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其他人员。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谢百军先生

六、会议议程
    1、主持人宣读现场会议出席情况并宣布会议开始。
    2、会议审议事项

                                     5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序                                                      投票股东类型
                        议案名称
号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公司 2021 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    《关于<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
3    《关于<公司 2021 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4    《关于<公司 2021 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5    《关于公司 2021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6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7    《关于公司董事津贴的议案》                               √
8    《关于公司监事津贴的议案》                               √
     《关于 2022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
9                                                             √
     额度的议案》
10   《关于<独立董事 2021 年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

     3、股东发言提问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回答。

     4、推选监票人、计票人。

     5、股东大会(现场)投票表决议案。
     6、监票人宣读议案的现场表决结果。
     7、将现场投票表决结果传送至上海证券交易所,合并现场、网络投票结果。
     8、宣读股东大会表决结果。
     9、宣读股东大会决议,与会董事签署会议文件。
     10、出席会议律师对股东大会会议程序及议案表决结果进行现场见证,并出
具法律意见书。
     11、宣布本次股东大会闭幕。




                                      6
议案一:
     关于《公司 2021 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 2021 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附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予审议。




                                 7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1 年,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
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
有关规定和要求,规范运作,科学决策,积极推动公司各项业务发展。公司全体
董事勤勉尽职,为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
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如下:
    一、适时调整公司发展战略
    公司前身嵊州发电厂建于 1985 年,是一个为解决当时严重缺电而建设的小
火电企业。自八十年代末以来,公司逐步明晰“三步走”的发展战略。即第一步,
将面临淘汰的典型“小火电”企业,改造成真正的热电联产企业,这一步在九十
年代已经做到。第二步,将普通的热电联产企业,打造成省内国内能效最高、效
益最好标杆型企业之一,这一步也已在 2020 年代得到实现。 第三步,当时是“从
单一的热电企业发展成拥有名牌产品、拳头产品的集团型企业”。最近 10 余年
来,国家越来越重视环境保护,将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作为国家的发展战略。同
时考虑到企业的实际情况,公司将发展战略的第三步作了调整。不再将多元化、
集团化作为发展方向,而是集中力量做精做专主业。把“打造成具有规模优势,
环保和碳排放强度可与天然气机组相媲美的区域综合能源供应中心和碳中和中
心”的区域公用热电联产企业作为发展目标。具体是:
    (1)通过新机组扩建和技术改造,进一步提高热效率、效率,在供电煤
耗、供热煤耗、环保排放、碳排放强度等方面树立行业新标杆。
    (2)通过大规模耦合生物质燃料,实现输入生物质、煤、天然气多种一次
能源耦合,在发电部分碳排放已经媲美天然气机组的基础上,争取供热部分碳排
放也可与天然气机组媲美,逐步摆脱对煤炭的依赖。
    (3)根据工业园区下游用户的需求,通过扩建和技术改造,输出二次能源
在扩大原有电力、低压蒸汽生产规模的基础上,增加中压蒸汽、压缩空气(高压、
低压)、冷源的耦合输出。以提高园区整体能源利用效率,扩大公司经营规模。
    (4)重视园区热网建设,以满足用户需求,减少管网热力损失,在一次能
                                    8
源、二次能源大比例耦合的基础上,积极扩大业务规模,努力建成浙江省同类(背
压式)区域热电厂中,规模最大(主营业务)之一。
    根据公司新的发展战略,2021 年度着重抓了以下工作:

       (1)IPO 募投项目 “节能减排升级改造项目”即 6 号机项目(35MW 亚临界
(一次再热)机组),已于 2021 年 8 月并网,9 月完成了 72+24 小时考核性运行,
并且完成项目整体验收,以及“超低排放”环保验收。各项指标符合设计要求。
项目投产后,全厂平均供电煤耗进一步明显下降。

       (2)IPO 募投项目“热网扩容改造项目”的子项目“低压过上三高速、曹
娥江管网扩容”、 DN400 中压城东线项目”、 仙岩线热网管道复线项目”与“DN600
东北线热力管道改造工程”的建设紧跟城东开发区、仙岩造纸园区提升计划及城
北工业园区日益增长的热力需求,提高了供热管道输送能力,在下游用热量明显
增长的情况下,保证了用户用热参数品质,降低了全厂背压机组的初始排汽压力,
明显增加了在同等条件下的上网电量,降低了能耗。
    公司通过技术改造和精细化管理,在 2018 年、2019 年、2020 年供电标准煤
耗分别为 174 克/千瓦时、166 克/千瓦时、165 克/千瓦时的基础上,2021 年供
电标准煤耗进一步下降至 155 克/千瓦时。2019 年、2020 年节余的碳排放配额分
别为 184,980 吨和 315,075 吨,节余比例分别为 13.39%、24.88%。2021 年度碳
排放配额及结余情况尚需浙江省生态环境厅核定,由于公司能耗低优势明显,预
计 2021 年度依然有较大比例碳排放交易配额结余。
    公司作为同行业唯一一家“国家标准化示范创建项目——热电联产能效提升
节能标准化示范创建项目”,于 2021 年 8 月通过专家组验收。
    二、公司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一)本年度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1 年,公司董事会共召开了 10 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等程序
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具体会议情况如
下: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会议决议

第二届董事会     2021.1.23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审阅报告的议案

第三次会议
                                      9
第二届董事会   2021.2.9    审议通过:2018 年-2020 年审计报告、2020 年年
第四次会议                 度报告、2020 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0 年年
                           度总经理工作报告、2020 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聘请 2021 年度审计
                           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津贴的议案、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的议案、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预计公司
                           2021 年年度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提请股东大会
                           延长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决议有效期的议案、提请股东
                           大会延长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上市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调整《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
                           措施》的议案、提请召开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
                           会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   2021.3.15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提请召
第五次会议                 开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   2021.4.29   审议通过:2021 年第一季度审阅报告
第六次会议

第二届董事会   2021.6.19   审议通过: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
第七次会议                 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   2021.8.10   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
第八次会议                 议案、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修订<董
                           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的议案、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修订<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
                           办法>的议案、修订<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
                           制度>的议案、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修订<总经理工
                           作细则>的议案、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

                                   10
                           度>的议案、投入募集资金在热网扩容改造募投项
                           目中各子项目内部分配方式的议案、用募集资金置
                           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
                           用的议案、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议案、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提请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   2021.8.18   审议通过: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
第九次会议                 议案、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向嵊州市建
                           行以碳排放权交易配额权利质押申请流贷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   2021.10.28 审议通过: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第十次会议

第二届董事会   2021.12.8   审议通过: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
第十一次会议               的议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公司公开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前次募集资金使
                           用情况的报告、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
                           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公司可转
                           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使用自有资金对部分募
                           投项目追加投资的议案、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
                           议案、不动产权证名称变更后重新办理抵押给嵊州
                           建行的议案、向招商银行绍兴嵊州支行申请 1 亿元
                           授信额度的议案、增加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
                           章程>的议案、提请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   2021.12.21 审议通过:碳排放配额结余量进行交易的议案。
第十二次会议

                                    11
(二)股东大会的召开与执行情况
    2021 年共召开一次年度股东大会,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大会的召集与
召开、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文件的规定。
    2021 年 3 月 5 日,在公司会议室现场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 12 项议案;
    2021 年 3 月 30 日,在公司会议室现场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 1 项议案;
    2021 年 9 月 1 日,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21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通过了议 13 项议案;
    2021 年 12 月 28 日,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21 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9 项议案;
    上述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长谢百军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出席了会议,2021 年 7 月 7 日公司上市后股东大会的表决事项均在中国证监
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进行了披露。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和授
权,认真履行董事会职责,逐项落实股东大会决议的内容,推动股东大会通过的
各项议案顺利实施。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1 年度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共召开 6 次会议,其中:提名委员会召开 1 次
会议审议《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召开 4 次会议,分
别审议公司 2020 年年度年报、2021 年一季度报告、2021 年半年度报告、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以及每季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 1 次会议,
审议《关于公司董事津贴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2021 年度独立董事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要求,勤勉
尽职、独立地履行相关的职责和义务,积极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认真审
议董事会各项议案,行使公司和股东所赋与的权利,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
项发表了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根据自己的专长对董事会的正确决策、规范运
作以及公司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12
    (五)信息披露情况
    2021 年,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制度的要求,认真、高效履行了信息披露义
务,持续细致规范地做好信息披露工作,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
时,让所有股东和投资者及时了解并掌握公司经营动态、财务状况、重大事项的
进展及公司重大决策等情况,确保投资者知情权,最大程度地保证投资者的合法
权益。
    (六)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内幕信息知情人
管理的要求和本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信息登记管理制度》规定,在定期报告披
露期间及公司发行可转债等重大事项中对内幕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如实、完整地
记录了内幕信息在公开披露前的报告、传递、编制、审核、披露等各环节所有内
幕信息知情人名单。
    三、2022 年董事会工作重点
    (一)推进落实募投项目建设
    1、全面完成 IPO 募投项目“热网扩容改造项目”的子项目“仙岩线热网管
道复线项目”与城东低压管线扩容改造工程的建设并投运,提高供热管道输送能
力,保证供热品质参数。
    2、加快可转债募投项目“80,000Nm3/h 空压机项目”(即 7#机组)项目建设
进度,实现向下游用户供应压缩空气,开拓公司新的增长点;完成可转债募投项
目“DN700—DN600 向陌桑现代养蚕二期供热热网管线”建设,进一步增加热力
销售,同时也增加电力销售;通过信息化规划整合提升现有信息平台,打破现有
各业务系统之间的数据壁垒,增强各部门之间的协同能力,增强抵御网络安全威
胁的能力,建设高水平的信息中心。
    (二)充分发挥机组装备优势提高经济效益
    在负荷分配中,注重发挥高效机组的优势,通过进一步加强生产和经营的精
细化管理,确保机组的安全、环保、高效运行,显著提高热效率、效率。
    (三)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应用耦合生物质技术
    筹建农林生物质颗粒化燃料加工生产线,研发农林生物质燃料气化处理工艺

                                   13
和气化后连续掺烧工艺,积极应用生物质耦合技术,逐步实现所有机组进行生物
质耦合,降低对煤炭的依赖。
    (四)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董事会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
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制度,发挥
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做好董事会日常工作,继续提升公司规范运作
和治理水平;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和完整;
认真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便于投资者全面获取公司信息,在资本市场树立
良好的公司形象;继续秉承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争取实现公司和全体股东利
益最大化。
    特此报告。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29 日




                                    14
议案二:
            关于《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具体内容详见 2022 年 3 月 31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通过。

    请予审议。




                                   15
议案三:
     关于《公司 2021 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 2021 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附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予审议。




                                 16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1 年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浙江新中港
     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遵守诚信原则,
     认真履行监督职责,通过列席和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了解和掌握公司的经营
     决策、投资方案、生产经营情况,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关联交易、内部
     控制、募集资金使用、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实施、对外担保情况等实施了有
     效监督,维护了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主
     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1 年公司共召开了 8 次监事会会议,会议具体情况如下表:
序
         会议时间     会议届次                             审议内容
号

       2021 年 01 月 第二届监事会
1                                   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审阅报告的议案》
          23 日     第二次会议


                                    1.审议《关于<公司 2018 年-2020 年审计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1 年 02 月 第二届监事会
2                                   6.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9日      第三次会议
                                    7.审议《关于公司聘请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监事津贴的议案》

                                    9.审议《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10.审议《关于预计公司 2021 年年度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11.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7
                                   (A 股)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12.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13.审议《关于调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

                                   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2021 年 03 月 第二届监事会
3                                  审议《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5 日      第四次会议


      2021 年 04 月 第二届监事会
4                                  审议《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审阅报告的议案》
         29 日      第五次会议


                                   1.《关于修订<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

                                   则>的议案》
      2021 年 08 月 第二届监事会 2.《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
5
         10 日      第六次会议     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

                                   3.《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4.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021 年 08 月 第二届监事会 审议《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
6
         18 日      第七次会议     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2021 年 10 月 第二届监事会 审议《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三季
7
      28 日 10:00 时 第八次会议    度报告的议案》


      2021 年 12 月 第二届监事会 1.《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8
      8 日 17:00 时 第九次会议     2.逐项审议《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监管事项
        1、公司规范运作情况:
        在 2021 年度内,监事会列席了公司董事会的各项会议,出席了历次股东大
    会。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通过的各项决策程序合法、规范。公司董事及经营
    管理层的工作勤勉尽责,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
    者有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并有计划完成了各项经营目标任务。

                                           18
    2、公司财务运行情况
    在 2021 年度,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状况、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了认
真细致的监督和检查,认真核查了公司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
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严格执行国家财务法规、财务报告全面真实地反映
了公司经营运行情况。
    3、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2021 年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行为。
    4、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2021 年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
的基本原则,结合自身行业特性和经营运作的实际情况,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运作
进一步规范,并在公司内得到有效执行。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1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真实,不存在违规情形,并及时、
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6、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实施情况
    2021 年度公司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和实施内
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
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未发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
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等违法违规的情形。
    7、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2021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没有向其他公司提供担保。
    三、监事会 2022 年工作计划
    2022 年公司监事会将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依法对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公司进一步提高了治理水平。
同时,监事会将继续加强落实监督职能,认真履职,不断加强对企业的监督检查,
防范经营风险,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九日

                                   19
议案四:
       关于《公司 2021 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 2021 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附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通过。

    请予审议。




                                  20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一、2021 年度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情况

     (一)财务报表的审计意见

     公司 2021 年财务报表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于
 2021 年 3 月 29 日出具了中汇会审【2022】1196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会计师审计的意见是: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
 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新中港公司 2021 年 12 月 31 日
 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1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同比增减
     营业收入(元)          770,843,823.61     570,987,274.04   199,856,549.57
     利润总额(元)          151,876,813.35     199,250,505.72   -47,373,692.3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113,687,473.11     157,337,870.04   -43,650,396.93
扣除非经营性损益后的归属于
                              94,033,014.06     150,226,753.53   -56,193,739.47
  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3.68            29.40            -15.72
    未扣除非经常损益
         总资产              1,364,705,804.95   946,447,946.85   418,257,858.10

     二、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分析

 (一)资产负债情况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资产 136470.58 万元,较上年末增加 41825.79 万

 元,增长 44.19%。其中流动资产 58118.15 万元,占总资产的比重为 42.59%,较

 年初增加 20526.30 万元;非流动资产年末余额 78352.43 万元,占总资产的比重

 为 57.41%,较年初增加 21299.49 万元。公司负债总额 22491.60 万元,较上年减

 少 12764.82 万元,降幅 36.21%。

     1、2021 年 12 月 31 日,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余额为 23871.35 万元(含募

 集资金余额 2745.47 万元),应收未到期定期存款利息 58.45 万元,年末无关联
 方资金占用。
                                           21
    2、交易性金融资产余额 5009.21 万元,为结构性存款 5000.00 万元,应收

未到期利息 9.21 万元。

       3、应收票据净额 6520.53 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 639.93 万元。

    4、应收账款净额 12026.98 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 3368.94 万元。应收账款

账面余额 12681.70 万元,含 12 月汽款 8164.54 万元,以前月份汽款 3862.44 万

元。此应收账款截止 3 月 17 日已回笼 12491.01 万元。

       5、固定资产余额 62329.03 万元,比上年末增加 33484.39 万元,其中购进

及在建工程完工结转增加固定资产原值 38477.42 万元,处置报废及更新改造转

在建工程减少固定资产原值 3522.66 万元;本年计提累计折旧 4762.27 万元,因

固定资产报废或转出减少累计折旧 3291.90 万元。2021 年末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

用的固定资产原值 12216.80 万元。本年 7 月通过司法拍卖拍得公司对面原蓝翔

房地产一宗,增加房产原值 2975.67 万元。6 期“节能减排升级改造项目” 于 9

月 9 日通过了 72+24 小时考核性运行,正式交付生产运行,财务已作在建工程暂

估转固处理,增加固定资产 34793.99 万元。

    6、在建工程年末余额 6326.85 万元,主要为热网仙岩线复线 3856.45 万元;

4#炉改造项目 1056.21 万元,空压机项目 432.22 万元,其他零星工程 981.98 万

元。

    7、年末短期借款余额 10279.24 万元,比年初 15418.48 万元减少 5139.24 万

元(其中减少宁波银行绍兴分行防疫资金专项再贷款 5000 万元,减少建设银行

嵊州支行流贷 200 万元)。

    8、年末长期借款 0.00 万元,比年初减少 10013.35 万元,为归还嵊州市建行

6 期节能减排升级改造项目项目贷款 10000 万元及应付贷款利息 13.35 万元。

    9、年末长期应付款及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余额合计 1249.21 万元,比

年初减少 2403.03 万元,系年内支付宁波金通租赁公司到期融资租赁费用所致。

    10、2021 年 12 月 31 日资产负债率 16.48%,比年初 37.25%减少 20.77 个百

分点。
(二)股东权益情况                                            单位:万元

                                      22
    项目           期初数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数

    股本          32036.08        8009.02          0.00         40045.10

  资本公积         187.97        35212.84          0.00         35400.81

  盈余公积        4534.52         1092.86          0.00          5627.38

 未分配利润       22629.80       11368.75        1092.86        32905.69

    1、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9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981
号文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8,009.02 万 股,本次 IPO 募集
资金净额为 43,221.86 万元,其中增加股本 8,009.02 万元,增加资本公积
35,212.84 万元。公司股票于 2021 年 7 月 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40,045.10 万元,其中:越盛集团持股 29,902.105
万股,占总股本的 74.67%;深圳平安天煜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
下简称深圳平安天煜)持股 1,422.65 万股,占总股本的 3.55%;晋商财富投资
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晋商财富)持股 284.53 万股,占总股本的 0.71%;嘉
兴煜港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嘉兴煜港)持股 142.265 万股,
占总股本的 0.36%;杨菁持股 142.265 万股,占总股本的 0.36%;欧娜持股 142.265
万股,占总股本的 0.36%,社会公众股 8,009.02 万股,占总股本的 20.00%。
    2、盈余公积增减变动原因及依据说明:
    本期盈余公积增加 10,928,630.79 元,系按照 2021 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
润提取 10%的法定盈余公积导致。
    (三)经营情况
    2021 年营业收入 77084.38 万元,比上年 57098.73 万元增加 19985.65 万元,
较上年同期增加 35.00%。营业成本 60217.96 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 26561.98
万元,增长 78.92%。
    营业收入同比增加,主要系 2021 年随着热用户扩产及疫情对下游用户的影
响减小,电力、蒸汽销量增加;同时由于煤价大幅上涨,受煤热联动价格影响,
蒸汽价格上涨,导致蒸汽销售收入较上年有较大幅度增长。同时本公司“以热定
电”的生产模式下供电量亦相应有所增长。
    1、电力销售:2021 年向电力公司销售电力 33936.1577 万 kwh,计收入
15069.94 万元,电量和收入分别比上年增长 5.22%和 4.39%。另有 2021 年取得超

                                    23
低排放环保电价补贴 296.33 万元。
    2、蒸汽销售:2021 年供热量 268.11 万吨,收入 61137.22 万元(已扣减支
付宇丰、宇信租赁费 588.03 万元)。供热量比上年增加 29.44 万吨,增长 12.34%
(其中:中压蒸汽销售量比上年增长 67.62%,低压蒸汽销售量比上年增长
5.88%。),同时因煤价上涨上调了蒸汽价格,在销量和价格的综合影响下本期蒸
汽销售收入增长 50.05%。本期煤炭价格暴涨,考虑到下游用户的承受能力,公
司积极控制汽价上涨幅度,平均汽价比上年增长 33.58%(其中低压蒸汽价格上
涨 32.52%,中压蒸汽价格上涨 30.78%)。
    3、2021 年电力收入 15366.27 万元,成本 10374.90 万元,毛利 4991.37 万
元,毛利率 32.48%。蒸汽收入 61137.22 万元,成本 49841.51 万元,毛利 11295.71
万元,毛利率 18.48%。电力、蒸汽毛利率同比分别下降 21.78、16.49 个百分点,
主要原因系本期煤价大幅上涨。报告期与上年同期相比,进厂煤价(折合 5500
大卡)上涨 75.38%,汽价受煤热联动影响,平均汽价虽比上年增长 33.58%,但
考虑到下游用户的承受能力,公司汽价在绍兴市、浙江省同行业内始终保持在中
等偏下水平,大部分煤价上涨成本不能传导到下游企业,而由公司承担,导致公
司本期毛利率同比大幅下降。
       (四)现金流量分析
    2021 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487.46 万元,同比去年大幅
下降 45.91%,主要系因煤价上涨,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大幅增加所
致。
    2021 年度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1068.86 万元,投资活动现金
流出主要是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26112.49 万元,
以及购买理财产品支付的现金 5000 万元。
    2021 年度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4640.63 万元,其中 IPO 募集
资金净额为 43,221.86 万元,偿还长短期借款净减少 15200 万元,分配股利、利
润或偿付利息支付 757.25 万元,融资租赁及售后回租分期付款 2623.98 万元。
       (五)主要财务指标

    1、偿债能力指标

           项目              2021 年          2020 年            增减

                                       24
         流动比率              260.55%              160.26%          100.29PP
         速动比率              242.35%               144.10%         98.25PP
      资产负债率               16.48%                37.25%          -20.77PP


    2、营运能力指标

          项目               2021 年               2020 年            增减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数)         7.45                  6.75                  0.70
  存货周转率(次数)          16.36                 9.72                  6.64

    2021 年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均大于 100%,说明公司流动性好,短期偿债能
力强。
    2021 年资产负债率 16.48%,比上年下降 20.77 个百分点,主要是新中港首
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8009.02 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每股发行价格 6.07 元/股,并于 2021 年 7 月 7 日起上市交易,本次发行
共募集到资金总额为 48614.75 万元,扣除保荐承销费、律师费、审计费后净额
为 43221.86 万元,本次发行后,新中港总股本为 40045.10 万股,增加注册资本
8009.02 万元,增加资本公积 35212.84 万元。同时归还了 6 期节能减排技术改
造项目贷款 1 亿元和防疫资金专项再贷款 5000 万元。


    2021 年应收账款和存货的周转速度处于较高水平,资产周转状况良好。

    3、现金流量指标

    2021 年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股
本)为 0.29 元,现金净流量增加主要原因是销售收入增加所致。

    4、盈利能力指标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每股收益(元)(扣除非经常
                                         0.27                      0.47
        性损益后)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
                                        11.32%                    28.07%
  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5
     2022 年 3 月




26
议案五:
           关于公司 2021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1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13,687,473.11 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109,286,307.90
元 , 计 提 10% 法 定 盈 余 公 积 金 10,928,630.79 元 , 加 上 期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230,332,696.23 元,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328,690,373.34 元。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公司在综合考虑未来资金需求、
现金流状况与持续回报股东等因素后,公司 2021 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
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送现金股利 3.50 元(含税)。
以公司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40,045.10 万股测算,共计派发现金红
利 140,157,850.00 元, 占公司 2021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123.283%。本次分红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如在本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
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
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
分配总额。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通过。

    请予审议。




                                        27
议案六: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1 年度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
限公司的审计机构,双方合作良好,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实际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公司拟续聘其作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 2022 年 3 月 31 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证
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通过。

    请予审议。




                                    28
议案七:
                    关于公司董事津贴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提出了董事津贴的议案,具体方案如下:
    一、对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它职务的独立董事,2021 年度已做了调
整,本年度津贴不作调整。
    二、对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它职务的董事,依据其与公司签署的《劳
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在公司担任的职务以及公司薪酬管理制度领取薪酬,
并享受公司各项福利待遇,公司不再另行支付董事津贴。


    本议案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

    请予审议。




                                  29
议案八:
                    关于公司监事津贴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提出了监事津贴的议案,具体方案如下:
    依据监事与公司签署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在公司担任的职务以
及公司薪酬管理制度领取薪酬,并享受公司各项福利待遇,公司不再另行支付监
事津贴。

    本议案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
    请予审议。




                                  30
议案九:
关于 2022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
                                  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项目建设等资金使用计划的需要,为降低融资成本、提
高资金使用效率,2022年度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越盛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拟向各家银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业务包
括但不限于贷款、国内贸易融资业务、银行承兑汇票、商票保贴、国内信用证、
保函等,担保方式包括公司资产抵押、控股股东担保等。授信有效期自本议案经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有效。在
上述授信额度和期限内,上述授信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以上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授信额度、授信期
限应在上述授权范围内视公司生产经营等实际资金需求来确定。具体授信业务品
种、授信额度和期限以公司与银行签订的相关协议为准。
    为办理上述综合授信额度申请及后续相关贷款等业务,提请股东大会批准董
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全
权代表公司及子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包括但
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
文件,并授权公司财务部办理相关业务手续,授权有效期与上述额度有效期一致。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通过。

    请予审议。




                                  31
议案八:
       关于《独立董事 2021 年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独立董事 2021 年年度述职报告》详见附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予审议。




                                 32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1 年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的独
立董事,2021 年度我们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独立、审慎行使职权,积极、
主动地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充分利用专业知识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客观、公正
的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1
年度内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2020 年 11 月 23 日,公司完成董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工作。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 3 名为独立董事,占董事人数的三分之一。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作为公司的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我们均拥有专业资质及工作能力,在从
事的专业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我们的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如下:
   骆仲泱先生:196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浙
江大学教授,毕业于浙江大学热物理系。曾任浙江大学能源工程学院院长、能源
清洁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浙江省科协常委。现任煤炭分级转化清洁发电协
同创新中心主任、浙江大学可持续能源研究院常务副院长、教育部能源动力学科
教指委副主任、中国工程热物理学会常务理事、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常务理事、
浙江省能源研究会理事长。是全国模范教师,浙江省特级专家,“长江学者奖励
计划”特聘教授,973 首席科学家。获国家杰出青年基金、政府特殊津贴、第四
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选、浙江省批准有
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等多项个人荣誉奖。担任《Frontiers in Energy research》
主编和《Applied Energy》、《Fuel Processing Technology》等 20 个国内外
期刊编委。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娄杭先生:197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
                                   33
计师。现任浙江舒友仪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浙江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迈
得医疗工业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毕业
于浙江大学货币银行学专业。曾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高级经理。
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周淳女士:198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毕业
于北京大学经济法专业,硕博连读,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获法学硕士学位。
现任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副教授。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也
未在公司主要股东中担任任何职务,我们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交易关系、亲属关系。
我们均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定期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组织的专业培训。
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关于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任何影响
独立性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1、2021 年我们作为独立董事对以下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
    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预计公司 2021 年年度关联交
易额度的议案》、《关于公司聘请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
意见。
    2、2021 年我们作为独立董事对以下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1)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预计公司 2020 年度利润
分配的议案》、《关于公司聘请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
津贴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
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预计公司 2021 年年度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关
于调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的议案》发
表独立意见。
    (2)对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
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34
发表独立意见。
    (3)对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
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的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
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对部分募投项目追加投资的
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暨修
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2021 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10 次,股东大会 4 次。我们作为独立董事出
席了会议并参加表决。为充分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我们认真审议相关议案,主动
了解有关情况,并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和能力作出独立判断,严谨、客观、公正地
对相关重大事项提出合理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
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
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独立董事没有对董事会
各项议案及公司其它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出席 2021 年董事会的具体情况:

  独立董事       应出席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式参 委托出席 缺席次数
    姓名          次数          次数        加会议次数     次数

   骆仲泱          10            4               6          0        0

    娄杭           10            4               6          0        0

    周淳           10            4               6          0        0



    出席 2021 年股东大会情况:

                                       35
               独立董事姓名                    参加会议次数

                  骆仲泱                            4

                   娄杭                             4

                   周淳                             4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四个专业委员会,同时公司制定了相应的制度规范各专业委员会的运作。我们分
别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任职,并分别担任各委员会的委员。2021 年,我们充
分发挥在各自领域的专业特长,在所任职的各专门委员会上积极发表意见,严格
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为公司的规范发展提供合理化建议,保证董事会在审议
重大事项时程序合法合规、决策科学合理,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
   在 2021 年报编制阶段,审计委员会认真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全年经营情况
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在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前,审计委员会提前与会
计师事务所进行了讨论和协商,确定了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范围、
时间安排和审计小组的工作计划;在年度审计过程中,审计委员会与年审会计师
事务所就审计关注到的可能风险、审计重点等内容与审计项目负责人进行了持续、
充分的沟通,认真听取并审议了会计师事务所年审工作的阶段性汇报,敦促其按
照要求及时间安排完成年报审计工作,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
规的规定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要求,我们对公司相关关联交易事项进
行了认真审查,并依照相关程序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本年度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均为公司开展正常经营所需,属于正常的
商业行为,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的拓展和持
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6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任何法人单位
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亦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
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认为:薪酬方案符合国家有关政策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薪酬标准合理,能够体现公司经营目标和业绩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收入挂钩的激
励约束机制;公司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支付的薪酬符合公司薪酬政策及绩效考
核标准,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发放,未有违反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的情况发生。
   (四)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查,经核查,我
们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管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
定,募集资金使用程序规范,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
    (五)变更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1 年度,公司继续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
券业务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为公司提供审计
服务过程中,能够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客
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经营、资金等情况,从会计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
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公司《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公司 2020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进展及未来业务发展需求,符合公司及其
股东利益。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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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及其
相关方承诺》文件的要求,我们经过认真核查、归类,认为 2021 年度,公司、
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较好地履行了所作的承诺,未有违反各自承诺事项发生。
   (八)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遵循
“公开、公平、公正”的三公原则,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维护了全体股东尤
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九)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内控制度和运行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审阅了董事会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我们认为:公司 2021 年度的内控机制运作情
况良好,相关规章制度、业务操作流程均符合《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和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能够得到有效执行,达到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十)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布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
   (十一)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要求召集董事会会议,全年共召开了 10 次董事会会议。公司董事按
时出席会议,勤勉尽责,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科学、合理的作出相应的决策,为
公司经营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保障。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在 2021 年内认真开展各项工作,充分发挥专业职能作用,对各自分属领域的事
项分别进行了审议,运作规范。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我们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的规定与要求,出席公司董事会及股
东大会,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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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忠实勤勉、恪尽职守,积极履职,促进了公司治理水平的提升,维护了公司整体
利益和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2 年,我们将进一步提升履职能力,勤勉尽责,独立客观发表意见。以
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素养促进公司更为规范地运作。同时,加强同公司董事、
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为提高董事会决策的合理性、合法性、科学性,以及切实
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作出努力。




                                         独立董事:骆仲泱   周淳      娄杭


                                                 2022 年 3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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