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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中港: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8-27  

                        证券代码:605162           证券简称:新中港          公告编号: 2022-026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 2022 年 08
月 26 日 11:00 时在公司二楼会议室(现场)召开了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8 月 16 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应出席
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昱东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
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审议三项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
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了
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议之前,未发现参与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
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 2022 年 8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
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和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的议案》

    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有序实
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对公司 2022 年半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无异议。

    本议案已由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登载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进一步提
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不会影响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的利益。该事项决策、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本议案已由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登载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7)。
    特此公告。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 年 8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