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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中港: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12-10  

                        证券代码:605162          证券简称:新中港         公告编号: 2022-037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
2022 年 12 月 9 日 11:00 时在公司二楼会议室(现场)召开了公司第
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12 月 1 日以通讯
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会议
由监事会主席赵昱东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审议通过了 4 项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
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延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
东大会决议有效期限,能够保障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的
顺利推进、实施。监事会同意《关于延长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并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
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的《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
长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
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5)。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
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具体事宜有效期的
议案》。
    本次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
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具体事宜有效期,能够保障公开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的顺利推进、实施。监事会同意《《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
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并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
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的《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
长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
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5)。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修订《公司章程》,
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规范公司运作。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
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的《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
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6)。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 年 12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