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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中港: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2023-04-27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
法律法规的要求,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或“保荐机构”)
作为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中港”或“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和持续督导机构,对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981 号文核准,由主承销商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采用包销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
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8,009.02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6.07 元,共计募
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8,614.75 万元,坐扣券商承销佣金及保荐费 3,316.89 万元
后,主承销商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1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
账户浙商银行绍兴嵊州支行账户(账号为:3371020510120100086199)人民币
13,191.21 万元、中国建设银行嵊州支行账户(账号为:33050165653509288888)
人民币 32,106.66 万元。另扣减招股说明书印刷费、审计费、律师费、评估费和
网上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2,076.00 万元后,公司
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43,221.86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 2021 年 7 月 1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
会验[2021]6014 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2021 年使用募集资金 40,561.68 万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1,848.38 万元。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
额)余额为 932.04 万元。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专户的使用和余额情况如下:

                                    1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43,221.86

减: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33,537.12
减:累计募投项目投入使用金额                                                8,872.94

    其中:本期募投项目投入使用金额                                          1,848.38

加:累计收到的利息及现金管理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120.24
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                                            932.04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和存放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2 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浙江
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
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
同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嵊州支行、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嵊州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
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
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
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有 2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存储余额
中国建设银行嵊州支行          33050165653509288888     募集资金专户         2,259.51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
                              3371020510120100086199   募集资金专户     9,318,185.54
嵊州支行
           合 计                                                        9,320,445.05


                                           2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22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 43,221.86 万元。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实际已投
 入资金 42,410.06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43,221.86

 减: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节能减排升级改造项目                 26,331.44

 减: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热网扩容改造项目                      7,205.68

 减:节能减排升级改造项目                                                         5,833.52

 减:热网扩容改造项目                                                             3,039.42

 加:累计收到的利息及现金管理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120.24
 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                                              932.04

 其中: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932.04

      (二)募集资金项目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存在差异的情况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投资总额的差异说明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承诺募集资金投         实际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                                                      差异金额      差异原因
                             资总额                   总额
节能减排升级改造项目           32,106.66                32,164.96        58.30       注1

热网扩容改造项目                11,115.20               10,245.10      -870.10       注2

       合   计                  43,221.86               42,410.06      -811.80

 注 1:节能减排升级改造项目实际投入募集资金总额超过承诺募集资金投资总额主要系将募

 集资金累计收到的部分利息一并投入所致。

 注 2:热网扩容改造项目实际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小于承诺募集资金投资总额主要系工程已全

 部完工,部分热网管道未完成结算,尚有部分工程款未支付所致。
      (三)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热网扩容改造项目投资总额为 11,115.20 万元,该项目系对部分输热管道线
 路扩容改造,用以匹配用热需求的增长,可间接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无法单独
 核算经济效益。

                                            3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 年 8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
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33,586.99 万元置换预先投
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33,537.12 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49.87 万元。
上述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由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21]6445 号),公司独立董
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2021 年 8 月 12 日,公司完成
上述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2 年度,公司不存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六)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0 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8,0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并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现金管理,用
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
协定存单、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总
经理在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组织实施。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
荐机构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七天通知存款
5,000.00 万元已全部赎回。

    (七)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八)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4
    (九)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投项目尚有部分工程款未完成结算,不适
用该事项。

    (十)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经披露的募集资金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
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
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会计师对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中汇会鉴[2023]4658 号《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
用情况鉴证报告》,认为:新中港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新中港公司 2022 年度募集
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
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
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资金投向和损
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为附件及签章页)




                                     5
   附件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 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43,221.86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848.38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2,410.06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已变
                                     募集资金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累计投                                                         项目可行
                          更项                               截至期末承                                           截至期末投入进 项目达到预                    是否达
                                     承诺投资    调整后投                 本年度        累计投入金 入金额与承诺投                                 本年度实              性是否发
承诺投资项目              目(含                              诺投入金额                                                度(%)     定可使用状                    到预计
                                       总额      资总额                   投入金额          额     入金额的差额                                   现的效益              生重大变
                          部分                                   (1)                                                (4)=(2)/(1)   态日期                      效益
                                                                                            (2)      (3)=(2)-(1)                                                           化
                          变更)
 节能减排升级改造项目        否      32,106.66   32,106.66    32,106.66         2.63     32,164.96         58.30   100.18[注 1]    2021 年 9 月   5,572.21      注2        否

 热网扩容改造项目[注 2]      否      11,115.20   11,115.20    11,115.20     1,845.75     10,245.10       -870.10           92.17   2022 年 8 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合计                         -       43,221.86   43,221.86    43,221.86     1,848.38     42,410.06       -811.80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详见前述三(四)之说明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详见前述三(六)之说明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




                                                                                          6
项目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不适用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不适用


   注 1:该项目实际投入募集资金总额超过承诺募集资金投资总额主要系将募集资金收到的部分利息一并投入募投项目所致。

   注 2:“节能减排升级改造项目”即 6 号机项目(35MW 亚临界(一次再热)机组),已于 2021 年 9 月完成了 72+24 小时考核性运行,并且完成项目整体验收并投运,该项目也已完

   成“超低排放”环保验收。各项指标符合设计要求,项目投产后,全厂平均供电煤耗进一步明显下降。在同等供热量下,大幅增加上网电量。但由于全厂供热量受经济下行、外贸

   出口受阻等的影响仅小幅增长,再加上煤价在去年同期的基础上又大幅上涨,项目的整体经济效益尚未完全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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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页无正文,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韩   鹏              刘   劲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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