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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中港: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2023-04-27  

                        证券代码:605162                 证券简称:新中港                    公告编号:2023-018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公司
                       2023 年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预计公司 2023 年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
            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预计关联交易是在 2022 年发生的
            日常关联交易基础上,预计公司 2023 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对公司的正
            常经营和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序                                                                       2022 年度实际发
                 关联交易类型                         关联方
  号                                                                        生金额(万元)
  1        关联方向公司提供担保     浙江越盛集团有限公司                          2,000.00
                                    嵊州市越盛计量公秤有
   2       关联方向公司收取过磅费                                                        56.62
                                    限公司
           公司向关联方收取房屋租赁 嵊州市越盛计量公秤有
   3                                                                                      1.04
           费                       限公司
           公司向关联方支付房屋租赁
   4                                浙江越盛集团有限公司                                  7.91
           费
                             合 计                                                   2,065.57
    注:“公司向关联方支付房屋租赁费”7.91 万元系由公司子公司浙江浙再新中港再生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支付,该子公司 2022 年 7 月设立,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不在 2022 年初预计全年日常关联交易范围内且未达
到董事会审议标准。

       (二)2023 年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及金额
       公司因生产经营的需要,预计 2023 年度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金额总额
不超过 3,281.10 万元人民币。预计具体情况如下:

   序                                                                  预计 2023 年度关联
               关联交易类型                         关联方
   号                                                                    交易金额(万元 )
                                                1
       关联方向公司收取过磅       嵊州市越盛计量公秤有
 1                                                                           130.00
       费                                 限公司
       公司向关联方收取房屋       嵊州市越盛计量公秤有
 2                                                                             1.10
       租赁费                             限公司
       公司向关联方支付房屋
 3                                浙江越盛集团有限公司                       100.00
       租赁费
       公司向关联方收取房屋租
 4                                 浙江越盛集团有限公司                       50.00
       赁费
 5     公司向关联方购入燃料        浙江越盛集团有限公司                   3,000.00
                          合计                                            3,281.10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
     1、浙江越盛集团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越盛集团直接持有公司 74.67%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

                                         5,033.00       万   实收资     2,400.36 万
成立时间     1998-06-30    注册资本
                                         元                    本       元
法定代表                                 浙江省绍兴市嵊州市三江街道官河南路
               谢百军           住所
  人                                     333 号商会大厦十层 1003 室
                                                             实业投资;企业管理咨
             谢百军持有 52%,越电投
股东构成                                     主营业务        询服务(除金融、证
             资持有 48%
                                                             券、期货、保险)。
                                              总资产              148,073.62 万元
 2022 年末/2022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
                                              净资产              124,531.89 万元
           (未经审计)
                                              净利润                  11,647.87 万元


     2、嵊州市越盛计量公秤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越盛集团控制的公司。

                                                              实收资
成立时间    2002-1-23            注册资本 30.00 万元                 30.00 万元
                                                              本
法定代表
            童英栽                住所       嵊州市剡湖街道罗柱岙
  人
股东构成
及控制情    越盛集团持有 100%                 主营业务        服务:公秤。
  况
  2022 年末/2022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              总资产                    201.39 万元
            (未经审计)                       净资产                    199.31 万元

                                         2
                                           净利润               34.81 万元


   (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关联方为公司控股股东,资金充裕,
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双方交易均有效执行。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及定价政策
   公司将与关联方根据实际需求进行业务往来,以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交易价格,
交易行为是在符合市场经济的原则下公开合理地进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业务往来系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相关关联交易的实
施能够为公司提供稳定的现金流,保证公司经营活动开展,有利于扩大产能,提
高市场份额。


   特此公告。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7 日


        上网公告文件
    1、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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