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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洪通燃气: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2020-10-21  

                                           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洪通燃气”、“发行人”)首次公
开发行不超过 4,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
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390 号文核准。本次发行采用网
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
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
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证
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 4,000 万股,
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不设老股转让。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
2,400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股数的 60.0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 1,600 万股,占
本次发行总股数的 40.00%。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2.22 元/股。

    洪通燃气于 2020 年 10 月 20 日(T 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
定价初始发行“洪通燃气”A 股 1,600.00 万股。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流程、网上网下申购及缴款、弃购股份处理等
环节,并于 2020 年 10 月 22 日(T+2 日)及时履行缴款义务。

    1、网下投资者应根据《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
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
签结果公告》”),于 2020 年 10 月 22 日(T+2 日)16:00 前,按最终确定的发
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
股,请务必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同日获配多只新股的情况,如只汇一笔总计金
额,合并缴款将会造成入账失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
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20 年 10 月 22 日(T+2 日)日终
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
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2、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3、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
量的 70%时,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
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4、网下有效报价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
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
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备案。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中证协发[2018]142 号)的要求,网下投资者或配售
对象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出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中证协发
[2018]142 号,以下简称“《业务规范》”)第四十五条和第四十六条所规定的
一种情形的,协会将其列入黑名单六个月;网下投资者或配售对象在一个自然年
度内出现《业务规范》第四十五条和第四十六条所规定的单种情形两次(含)以
上或两种情形以上,协会将其列入黑名单十二个月;网下投资者所属的配售对象
在一个自然年度内首次出现《业务规范》第四十五条第(九)项“提供有效报价
但未参与申购”或第四十六条第(二)项“未按时足额缴付认购资金”情形,未
造成明显不良后果,且及时整改,并于项目发行上市后十个工作日内主动提交整
改报告的,可免予一次处罚。
    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
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
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
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一、网上申购情况及网上发行初步中签率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供的数据,本次网上发行有效申购户数为 14,917,914
户,有效申购股数为 128,341,365,000 股,网上发行初步中签率为 0.01246675%。
配号总数为 128,341,365 个,号码范围为 100,000,000,000-100,128,341,364。

    二、回拨机制实施、发行结构及网上发行最终中签率

    根据《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
机制,由于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 8,021.34 倍,高于 150 倍,发行人和保荐机
构(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将本次发行股份的 50.00%由网下回拨至网
上。回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 400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10.00%;网上
最终发行数量为 3,600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90.00%。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上
发行最终中签率为 0.02805019%。

    三、网上摇号抽签

    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定于 2020 年 10 月 21 日(T+1 日)上午在
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778 号紫金山大酒店四楼会议室海棠厅进行本次发行网
上申购的摇号抽签,并将于 2020 年 10 月 22 日(T+2 日)在《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公布网上摇号中签结果。



                                        发行人: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10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