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通燃气: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2020-11-17
证券代码:605169 证券简称:洪通燃气 公告编号:2020-001
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16 日以现
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同意 9 票、弃权 0 票、
反对 0 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
案》。根据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处
理本次发行上市事宜的议案》,股东大会已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本次公开发
行的结果,修改《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相应条款,办理相
关工商变更登记。鉴于董事会已取得股东大会授权,此次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
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如下:
一、 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的相关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390 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 4,000.00 万股新股。公司股票于 2020 年 10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
牌上市。本次公开发行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12,000.00 万元增加至
16,000.00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 4,000 万元由社会公众股东认缴,公司总股本由
12,000.00 万股增加至 16,000.00 万股,公司类型将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二、 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实际情况,现决定对《公司章程》的有关条款进
行相应修订:
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三条 公司于【 】年【 】月【 】日 第三条 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28 日经中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中国证监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 国证监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
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万股,于【 】 行人民币普通股 4,000 万股,于 2020
年 10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年【 】月【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元。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6,000
万元。
新增内容(后续条款自动顺延) 第十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
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建立党的
工作机构,配备党务工作人员,党组织
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纳入公司管理机构
和编制,党组织工作经费纳入公司预
算,从公司管理费中列支。党组织在公
司发挥政治核心作用。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股,公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16,000 万
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股。 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16,000
万股。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根据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将于本次董事会审议通
过后及时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注册资本和公司类型的变更登记以及《公司章程》
的备案登记等相关手续。
上述变更及备案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1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