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通燃气: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2-03
证券代码:605169 证券简称:洪通燃气 公告编号:2021-005
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通知于 2021 年 1 月 28 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并通过电话确认;会议于 2021
年 2 月 2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洪兵先生主持,会议应
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内容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将未使用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议案》
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募集资金的存款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并授权公司财务总监根据募集资金
投资计划及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调整协定存款的余额,期限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
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将未使用募集资金以协定
存款方式存放事项发表和出具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将
未使用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 30,000.00 万
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的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
风险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的理
财产品、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等,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新
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1-007)。
(三)审议通过《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为持续优化和完善公司“产-运-储-销”产业链,进一步提高天然气运输管
理水平,增强天然气运输保障能力。同意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从事天然气物流
运输等业务。全资子公司暂定命名为:新疆洪通物流运输有限公司(最终名称以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的名称为准),注册资本 500 万元人民币。授权公司董事
长或其授权人员全权办理相关事宜及签署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特此公告。
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2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