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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洪通燃气: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1-04-08  

                                           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0 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认真履行义务及行使职权,严格执行股东

大会决议,积极推进董事会决议的实施,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全体董事认真

负责、勤勉尽职,充分发挥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率领全体员工有序推进各

项工作,确保各项任务顺利完成。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 年董事会工作回顾

    (一)报告期内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实现营业收入 79,731.60 万元,同比下降 10.74%;实现

净利润 12,922.40 万元,同比下降 23.12%;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2,370.67 万元,同比下降 22.65%。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资产总额

201,148.59 万元,资产负债率 19.47%。

    (二)实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390 号)核准,洪通燃气采用向社会公开募

集资金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000.00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22.22

元。截止 2020 年 10 月 26 日,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4,000.00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 888,800,000.00 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审计

费、律师费、信息披露等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49,978,301.89 元后,实际募

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38,821,698.11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信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20]第 4-00035 号验资报告。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 4,00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

股票于 2020 年 10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交易。

    二、董事会运作情况
    (一)董事会的召集及决议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根据公司的治理规范,针对各领域的重点工作,公司共计召开

11 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批准报出 2017-2019 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的议案》、《关于 2019 年度关联交易情况及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等 37 项议案。会议的召

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

规定,做出的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决议执行情况

    2020 年,董事会共提请并组织召开了 4 次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 24 项议

案。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严格遵照股东大会的授权,认真执行股东大会通

过的各项决议。报告期内,董事会严格履行股东大会、董事会的通知召集程序、

登记出席程序、决议表决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会议的合法性、有效性,并

严格执行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各项决议。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的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分别按

照《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提名

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对公司运作过

程中出现的各自专业领域事项进行审议,并向董事会提供专业意见。2020 年度,

各专门委员会积极审议有关事项,发挥了专门委员会的作用,促进了公司持续发

展。

    (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勤勉尽责,积极参加股东大会、

董事会,深入了解公司发展及经营情况。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财务报告、风险防

控、公司治理等事项作出了客观、公正的判断,并发表独立董事意见,对公司的

良性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突显了独立董
事制度对提升公司治理水平的优势和作用。

    (五)信息披露情况

    2020 年,公司董事会认真履行上市公司披露义务,在《上海证券报》、《中

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等媒体,发布了 4 份公告及多项独立董事

和中介机构对重要事项的专项报告、意见等,向全体股东和广大投资者披露公司

经营管理过程中的重大事项,使投资者能够充分了解公司的经营动态。

    三、2021 年公司董事会工作计划

    2020 年,公司实现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的阶

段目标。站在新的平台和起点上,2021 年,公司董事会将继续从全体股东的利

益出发,紧紧围绕既定的生产经营计划目标,积极发挥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

扎实做好董事会日常工作,科学高效决策重大事项,提高内部控制质量,推动公

司持续提升核心竞争力,促进公司稳健和可持续的发展。

    1、督促公司 2021 年经营计划的执行,完成年度目标

    公司董事会将督促公司管理层落实既定的经营指标,围绕公司制定的生产经

营计划目标,落实各项考核管理机制,确保公司各项经营指标的达成,组织好整

个企业的生产协同、组织协同、管理协同、战略协同,推进公司持续快速协调发

展,真正发挥效益,不断提升企业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2、提升公司规范化治理水平

    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股票上市

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持续完善公司内部管理,保障各项工作有章可循。同

时,持续收集整理证券市场最新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监管信息,组织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学习培训,以便于相关人员掌握最新的规范

治理知识,不断优化公司治理体系。

    3、推进募投项目建设,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将结合业务发展和未来发展战略,按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计划,积

极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控制项目投入风险,同时进一步加强募集资金存
放、使用管理,实现募集资金效益最大化。

    4、健全公司管理体系,推进数字化建设

    公司子公司数量较多,对公司现有管理体系构成了挑战。公司将进一步健全

集团化管理架构,优化经营管理方式,全面梳理各项制度,完善业务流程,实行

精益化管理,全面实施降本增效;同时增加信息化系统的投入与建设,推进数字

化建设,提高信息资源分享、流通的及时性和有效性,进而促进生产与管理效率

的提升,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5、加强资本运作,提升公司价值

    公司设立了战略投资部,进一步加强投资职能,充分利用上市公司资本运作

平台,结合自身品牌形象、市场地位、技术实力等各方面优势,努力拓展适合公

司发展的合作项目,稳步落实兼并收购、行业整合等业务,不断做优做强公司主

业,寻找新的业绩增长点,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2021 年,公司董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要求,

认真组织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确保会议程序合法合规,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各

项决议,积极推进董事会各项决议实施。

    2021 年,是国家“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面对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

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公司将坚持创新引领,战略谋势,充分

利用资本市场,深耕清洁能源产业,努力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

回报投资者、回报社会。




                                          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