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洪通燃气: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预案的信息披露问询函》的公告2021-07-06  

                        证券代码:605169           证券简称:洪通燃气       公告编号:2021-031



                     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预案的信息披露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5 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

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预案的信息披露问询函》(上证公函【2021】0676 号)(以

下简称“《问询函》”),《问询函》全文如下:

“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经审阅你公司提交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现有如下问题需要你公司作进一步

说明和解释。

    1、预案披露,公司拟向 54 名标的公司股东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

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标的公司 90.29%股份;同时,拟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配套资金。标的公司目前无实际控制人,股权较为分散。

本次交易对方包括 New Sources Investment Limited、成都万胜恒泰企业管理

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成都万胜)、西藏君泽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西藏君泽)以及 51 名自然人股东。请公司补充披露:(1)列示标的全体股东名

称、持股比例、本次交易中拟出售的股权比例、交易对价支付方式和一致行动关

系情况,并说明公司与标的资产股东是否存在对剩余股权的购买计划或安排; 2)

New Sources Investment Limited 取得标的资产股权的背景、时间、方式和价



                                      1
格,并说明本次交易中标的资产评估值与 New Sources Investment Limited 取

得标的股权交易作价的差异及合理性;(3)成都万胜的合伙人、西藏君泽的股东

以及标的公司的自然人股东的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与标的公司的关系、取得

标的股权的背景、时间、方式和价格情况等;(4)标的资产近三年来的股权结构

变动情况以及历史交易估值作价情况,并说明最近一次交易与本次重组估值变化

的具体原因及合理性;(5)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交易对方在上市

公司的任职计划,并结合前述因素说明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和治理架构

的影响;(6)公司本次可转债发行、条款安排等是否符合相关规定。请财务顾问

发表明确意见。

    2、预案披露,标的公司主要经营地位于四川和内蒙古,标的下属全资和控

股子公司 22 家,参股公司 2 家,上市公司的生产经营均在新疆开展。请公司补

充披露:(1)本次交易后公司对标的资产及其子公司的具体管控措施;(2)标的

公司持续经营是否对原管理团队存在重大依赖,原管理团队是否继续参与经营管

理,以及上市公司关于标的资产持续稳定经营的具体措施。请财务顾问发表明确

意见。

    3、预案披露,标的资产与中石油签署的部分合同中存在“照付不议”条款。

请公司补充披露:(1)“照付不议”条款的具体内容,包括合同约定气量、合同

期限、具体补偿安排等,并说明触发该条款对标的公司经营可能产成的影响;(2)

标的资产对“照付不议”条款的会计处理方式,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

定;(3)标的公司历史上是否出现过触发“照付不议”条款的情况,以及对标的

公司的具体影响。请财务顾问发表明确意见。

    4、预案披露,标的公司设计年产能约为 60 万吨,目前有 8 家 LNG 加气站。

2020 年标的公司营业收入为 13.9 亿元,扣非净利润 7699 万元,较 2019 年大幅

下滑。2021 年 1-5 月营业收入 7.5 亿元,扣非净利润 8180 万元,业绩显著增加



                                    2
且毛利率提高。此外,2020 年公司计入非经常性损益的股份支付费用为 4976.55

万元。请公司补充披露:(1)标的公司业务的具体经营模式,包括主要客户、盈

利模式等;(2)报告期内标的资产现金流状况,近三年来业绩波动较大的主要原

因及合理性,业绩波动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重大差异;(3)标的公司 2020

年股份支付 4976.55 万元的背景、支付对象及会计处理方式;(4)标的资产目前

实际投产产量,后续投资计划,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是否需追加投资资金对标的

资产项目进行建设。请财务顾问发表明确意见。

    请你公司在收到本问询函后立即披露,并在 5 个交易日内针对上述问题书面

回复我部,并对重组预案作相应修改。”

    公司将积极组织有关各方按照《问询函》的要求安排《问询函》回复工作,

并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5 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