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通燃气: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8-05
证券代码:605169 证券简称:洪通燃气 公告编号:2021-039
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通知于 2021 年 8 月 2 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并通过电话确认,全体监事一致
同意豁免本次监事会会议提前五日通知的要求;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4 日在公司
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裴林英女士主持,会议应出
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内容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
本次重组期间,公司、相关中介机构与交易对方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序推进本次重组事项涉及的包括审计、
评估在内的各项工作,积极就本次标的资产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沟通、论证、协
商。因交易双方对本次重组的交易价格、支付方式等核心交易条款不能达成一致
意见,公司预计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发出审议本次重组事项的股东大会通知,使得
本次重组事项无法按原计划继续推进。经慎重考虑,公司认为现阶段继续推进本
次重组方案不确定性较大,为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经审慎研究,
公司决定终止本次重组事项。
监事会认为,公司终止本次重组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终止本次重组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新
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37)。
特此公告。
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8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