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通燃气: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8-20
证券代码:605169 证券简称:洪通燃气 公告编号:2021-042
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
议通知于 2021 年 8 月 13 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并通过电话确认;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19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洪兵先生主
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
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内容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
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新
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 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44)
特此公告。
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