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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洪通燃气: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2021-09-18  

                        证券代码:605169          证券简称:洪通燃气          公告编号:2021-047



                 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 2021 年 9 月 15

日、 月 16 日、 月 17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核实,截止本公告披露日,

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 2021 年 9 月 15 日、9 月 16 日、9 月 17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

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

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市场环境、行业政策没有发生重大调

整、生产成本和销售等情况没有出现大幅波动、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函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

在指定媒体上已经公开披露的信息外,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

重大事项;不存在其他涉及本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

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股权激励、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
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

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自查,公司未发现存在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影响的媒体报道

或市场传闻。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核实,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上市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

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

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

《证券日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

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

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

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