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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洪通燃气: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情况公告2023-01-11  

                        证券代码:605169          证券简称:洪通燃气         公告编号:2023-001



                 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情况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巴州洪通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巴州能源”)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公司为巴州能源提
         供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15,200 万元。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已实际为巴
         州能源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36,090 万元(含本次担保)。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情况简介
    2023 年 1 月 10 日,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的
控股子公司新疆巴州洪通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巴州洪通”)的全资子公
司巴州能源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分行(以下简称为
“建设银行巴州分行”)签署《固定资产贷款合同》,向银行申请人民币借款
15,200 万元,借款期限为 11 年。
    公司对上述银行借款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并于 2023 年 1 月 10 日与建设
银行巴州分行签订了《保证合同》。
    (二)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1、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3 月 29 日、2022 年 4 月 19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2 年
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控股子公司融资需求,公司在 2022 年度
预计拟为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00 万元的担保,担保额度授权
期限自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
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30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新疆
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2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2-017)。
     本次为子公司巴州能源提供的担保在上述已审议通过的额度范围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巴州洪通能源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3,000 万人民币
     3、成立日期:2019 年 06 月 24 日
     4、住所:新疆巴州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南苑路洪通工业园办公楼 1 层 1011
室
     5、法定代表人:谢卫坚
     6、经营范围:对天然气储气库项目的投资;对天然气管道及其配套设施项
目的投资;对天然气加气站的投资;对天然气压缩站的投资;天然气生产和供应;
机动车燃气零售;其他道路运输辅助活动;批发零售:润滑油、其他化工产品、
其他机械设备及电子产品、五金(管控要素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
     公司持有巴州洪通 85.5%的股权,巴州洪通持有巴州能源 100%的股权;其中
巴州洪通的股权结构为:公司持股 85.5%,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新疆尉犁洪通燃气
有限公司持股 4.5%,新疆科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10%。
     8、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9 月 30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27,334.11              18,616.19

            负债总额                            23,946.20              16,169.48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11,271.38                5,776.23

                       流动负债总额              8,049.82                5,393.25
           资产净额                           3,387.91            2,446.71

             项目                    2022 年 1-9 月        2021 年度

           营业收入                               71.79                0.00

           净利润                            -1,058.80             -332.63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分行
    3、担保金额:15,200 万元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期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
年止。甲方同意债务展期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
之日后三年止。若乙方根据主合同约定,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乙方宣
布的债务提前到期日后三年止。如果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分期履行,则对每期债务
而言,保证期间均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6、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包括
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
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
续费、电讯费、杂费、国外受益人拒绝承担的 有关银行费用等)、乙方实现债权
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
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四、董事会意见
    上述被担保方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银行贷款为其项目建
设及日常经营所需,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需要,并且被担保方具有完善的风险
评估与控制体系,公司能实时监控控股子公司现金流向与财务变化情况,风险在
可控范围内。本次担保符合相关规定。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提供担保的对象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主要是为了
满足该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上述担
保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为上述公司提供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 132,790 万元(含本次
担保金额)、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 129,900 万元,上述数额分别占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79.53%、77.80%,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
情形。
    特此公告。




                                        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