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5179 公司简称:一鸣食品 浙江一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 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www.sse.com.cn 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净利润为人民币 26,466,011.38 元。2024 年 8 月 28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浙江一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公司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 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35 元(含税),预计共分配利润 14,035,000.00 元(含税),占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53.03%,剩余未分 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如在本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 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计后尚 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一鸣食品 605179 无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林益雷 金洁 电话 0577-8835 0180 0577-8835 0180 办公地址 浙江省温州市平阳县一鸣工业 浙江省温州市平阳县一鸣工业 园 园 电子信箱 inmfood@yi-ming.cn inmfood@yi-ming.cn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增减(%) 总资产 2,744,499,005.67 2,707,831,587.73 1.3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0.78 1,107,506,823.38 1,098,908,366.51 东的净资产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减(%) 营业收入 1,372,316,573.18 1,264,634,652.20 8.5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26,466,011.38 25,137,850.98 5.28 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26,623,873.23 22,417,364.04 18.76 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163,967,398.04 193,156,600.74 -15.11 金流量净额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2.38 2.04 增加0.34个百分点 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元/ 0.07 0.06 16.67 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 0.07 0.06 16.67 股) 2.3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20,901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0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 股东性 持股比 持股 质押、标记或冻结 股东名称 售条件的 质 例(%) 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境内非 浙江明春集团有限公司 国有法 40.38 161,908,000 0 无 0 人 李美香 境内自 19.00 76,194,000 0 无 0 然人 境内自 朱立群 7.92 31,756,000 0 无 0 然人 境内自 朱立科 7.92 31,756,000 0 无 0 然人 平阳心悦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其他 4.17 16,728,000 0 无 0 (有限合伙) 境内自 李红艳 3.96 15,878,000 0 无 0 然人 平阳鸣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其他 0.93 3,740,000 0 无 0 (有限合伙) 平阳诚悦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其他 0.51 2,040,000 0 无 0 (有限合伙) 境内自 陈辞行 0.23 919,800 0 无 0 然人 境内自 陈建 0.18 720,000 0 无 0 然人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朱明春、李美香、朱立科、朱立群、李红艳属于一 致行动人;明春集团的股权结构为:朱明春持股 70.00%, 李美香持股 10.00%,朱立科持股 10.00%,朱立群持股 10.00%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 不适用 的说明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 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