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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一鸣食品:一鸣食品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2021-03-05  

                        证券代码:605179           证券简称:一鸣食品       公告编号:2021-012




                   浙江一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改《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一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4 日召开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一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公
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现将
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一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32 号)核准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6,100 万股。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的《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618 号),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由 34,000

万元变更为 40,100 万元,公司注册资本由 34,000 万元变更为 40,100 万元,公

司股票已于 2020 年 12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式上市,公司类型由“其他

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上述内容的变更

                                    1
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的情况为准。

    二、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

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

促进规范运作,结合公司上市情况及实际经营需要,公司拟对章程中的有关条款

进行修订,形成新的《公司章程》。并对《公司章程(草案)》中的有关条款进

行相应修改。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办理后续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

相关事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实际情
况,公司拟对《浙江一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中涉及上市情况、注
册资本、股份总数等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二条 公司在浙江省温州市市场监督 第二条 公司在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
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 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会信用代码为 913303007793989040。       913303007793989040。

第三条 公司于【】年【】月【】日经中 第三条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4 日经中国证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证监会”)证监发行字【】号文批准,首 会”)证监发行字[2020]3332 号文批准,首
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万 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6100 万
股,于【】年【】月【】日在上海证券 股,于 2020 年 12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上市。 所(以下简称“交易所”)上市。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0,100 万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元。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万股普通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40,100 万股,

股。                                    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 1 元。


                                    2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及内容保持不变,以上内容以相关市

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版本为准。
    根据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12 日召开的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上市有关事宜的议案》,股东大会已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公司发行股
票并上市有关事宜,包括根据股票发行结果对《公司章程》及其他规章制度(如
需要)有关条款予以补充、修改并办理工商主管部门相关变更核准、登记事宜,
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有效。鉴于公司股东大会已对董事
会进行授权,且尚处于授权期限内,因此本次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
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无需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618

号);

    3、浙江一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三月份)。

    特此公告。




                                         浙江一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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