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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一鸣食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22-04-23  

                                                   浙江一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浙江一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股票上市规
  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着勤勉尽责、恪尽职守的原则,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
  职权,凭借丰富的行业经验及专业审计、会计知识,在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工
  作、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审阅公司财务报告等方面向董事会提出了专业意见,在公司
  审计与风险管理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现就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
  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2020年7月1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的议案》,选举独立董事徐晓莉、独立董事李胜利和董事朱立科为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选举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徐晓莉为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1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5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了会议,主
  要就公司审计报告、定期报告、聘任审计机构和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审议,为董事
  会决策提供了专业意见。具体如下:

      日期        届次                                议程

2021年3月1日                1、审议通过内审工作计划方案的安排。
                2021年第
                一次会议

2021年4月3日             1、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与2021年度财务预算的报告》;
                         3、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21年第 4、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1年度
                二次会议 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5、审议通过《关于申请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
                         议案》;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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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告》;
                              7、审议通过《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8、审议通过《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9、审议通过《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10、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支付报酬的议案》。
2021年4月18日                 1、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1 年 第
                 三次会议



2021年8月19日    2021 年 第 1、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审议通过《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四次会议 专项报告》

                 2021 年 第 1、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1年10月17日

                 五次会议

  三、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主要工作内容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了评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5年至今一直聘用的审计机构,具有
  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其工作细致、认真,工作成果客观、公正,能够实事求是
  的发表相关审计意见。
      2、向董事会提出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
      鉴于上述原因,同时考虑到公司审计工作的持续和完整性,审计委员会决定向公
  司董事会提议2021年度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外部审计
  机构。
      3、外部审计机构对接工作
      与外部审计机构讨论和沟通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及在审计中发现的重
  大事项为做好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确保会计师事务所高质量地完成审计
  任务和在商定时间内出具审计报告,在审计进场前与审计期间内,审计委员会就审计
  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审计重点等审计总体策略与外部审计机构进行了充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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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沟通,认真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尽职尽责地进行审计工作,出具审计意见。在审计期间
未发现在审计过程中存在重大事项。
   4、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是否勤勉尽责
   通过与外部审计团队就相关事项的沟通与讨论,以及查阅其为公司提供的审计工
作成果,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团队在审计期间勤
勉尽责,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其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意见真实的反映
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二)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审计部的年度审计工作计划,
并认可该计划的可行性,同时督促审计部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并对内部审计出现
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三)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
告是真实、完整、准确的,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没有发
现公司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以及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
报告事项。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
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制度体系。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规范运作,
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以《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为依据,规范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及其配套指引、
年度内部审计计划等,组织开展了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外部审计机构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内控实际情况,公司的内部控制体
系建设符合规定。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就公司年度报告编制与审计相关问题进行沟通,听取
年审注册会计师对公司审计情况的汇报,针对审计过程、审计重点关注事项、审计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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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讨论,提出合理化建议,通过事前、事中、事后充分沟通,督促
年度审计会计师保质保量完成审计工作。在日常工作中,加强与公司管理层、审计部
与外部审计机构及人员的沟通、交流,有效促进内部审计工作优化,共同发挥监督功
能。
   (六)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核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结合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情况,对2021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测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的要求,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公
司生产经营服务,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获取更好效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
发展,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 总体评价
   2021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制定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的相关规定,恪尽职
守、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2022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充分发挥审计监
督职能,保证公司持续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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