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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一鸣食品: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一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持续督导报告书2023-04-29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一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持续督导报告书


保荐机构名称:             被保荐公司名称: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一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10-6083 6948
保荐代表人姓名:庄玲峰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解放东路 29 号迪凯银座
                           联系电话:010-6083 6948
保荐代表人姓名:高若阳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解放东路 29 号迪凯银座

一、保荐工作概述

    2020 年 12 月 28 日,浙江一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鸣食品”
或“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根据《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
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与一鸣食品签订的保荐承销协议,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保荐机构,
对一鸣食品进行持续督导,持续督导期为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2022 年度中信证券对一鸣食品的持续督导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现场检查情况

    在 2022 年持续督导工作过程中,保荐代表人、项目组成员于 2023 年 1 月 7
日对一鸣食品进行了现场检查,通过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
员访谈,查看公司主要生产经营场所,查看自上市以来召开的历次三会文件,查
阅和复印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凭证、账户余额明细等资料,查阅并复印公司上
市以来建立的有关内控制度文件,核查公司上市以来发生的关联交易、对外投资
资料等方式,对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出具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
江一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二)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发行上市之前,一鸣食品已建立健全了《三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管理
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1
等各项规章制度。

    2022 年,一鸣食品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议事规则得到贯
彻执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交所相关业务规则
的要求履行职责,公司治理情况良好,并有效地执行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

    保荐机构督导公司有效执行公司章程以及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议事
规则,督导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
关业务规则的要求履行职责,督导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召集、召开
及表决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之规定,督导公司完整保存会议记录及其他会议
资料。

    (三)募集资金使用督导情况

    1、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20]3332 号《关于核准浙江一鸣食
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
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6,1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9.21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56,181.00 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 6,518.78 万元
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9,662.22 万元。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12 月 22 日全部到位,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和出具了
天健验[2020]618 号《验资报告》。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结项,结余资金 24.95 万元
已转入其他银行账户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2、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等法规的要求,中信证券、一鸣食品及其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
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使用募集资金专户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集中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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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 年持续督导期内,中信证券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核查,核
查募集资金使用凭证、募集资金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情况等,确保一
鸣食品能够依法运用募集资金,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

    (四)辅导与培训情况

    保荐机构对一鸣食品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在上市前后进
行了关于上交所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信息披露、募集资金管理、内部控制、董
监高职责等规范运作方面的培训。日常督导及沟通交流中,保荐机构对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贯穿辅导与简短培训,内容包括资本市场知识、信息披露、
募集资金运用、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等方面内容。

    (五)列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2022 年,一鸣食品先后召开 1 次股东大会、4 次董事会会议,保荐机构审阅
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文件,督促公司及时披露相关会议文件及决议,切实
履行了保荐职责。

    (六)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保荐机构对公司 2022 年度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及重大投资情况进行了监督
与核查。一鸣食品关联交易对公司经营独立性没有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且公司履
行了必要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有效执行了保障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的制度,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自上市以来未发生对外担保事项;
公司的对外投资活动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

    (七)经营情况

    2022 年,由于经济增长放缓,终端消费疲软,影响了公司主要销售市场江
苏、浙江和上海三地的门店客流量,同时原材料成本上涨,对公司门店产品销售
产生了明显影响。此外,公司实行直营与加盟相结合的门店经营模式,本年度在
江苏、浙江、上海地区加大了直营门店拓展工作,但由于门店客流量受到影响,
公司新开门店业绩培育周期有所延长。由此,提请公司关注区域市场新冠疫情对
当期经营业绩、门店拓展进度的影响情况及应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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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保荐人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审阅的情况

    保荐机构审阅了一鸣食品 2022 年的公开信息披露文件,并对一鸣食品 2022
年报工作进行了督导。

    据保荐人对公司三会文件、会议记录的检查,并通过与指定网络披露的相关
信息进行对比分析,公司严格按照监管部门的规定进行信息披露活动,依法公开
对外发布各类公告,确保各项重大信息披露及时、准确、真实、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上市公司是否存在《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

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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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一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持续督导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庄玲峰                     高若阳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