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生科技:2022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2023-04-28
目 录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 1—2 页
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第 3—9 页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3〕4181 号
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生科技公司)管
理层编制的 2022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华生科技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华生科技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
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华生科技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
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 号)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华生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
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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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
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
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
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华生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2022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
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华生科技公司募集资金 2022 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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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 号)的
规定,将本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97 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
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或非限售存托凭
证一定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50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22.38 元,共计募集资金 55,950.00 万元,坐扣
承销和保荐费用 4,714.60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51,235.40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
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
费用 3,072.62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48,162.78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
176 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48,162.78
项目投入 B1 19,111.58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752.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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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序号 金 额
项目投入 C1 654.84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517.32
项目投入 D1=B1+C1 19,766.42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1,270.08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29,666.44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29,666.44
差异 G=E-F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等有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
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
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分别与中国建
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海宁支行、浙江海宁农村商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桥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
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有 3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浙江海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桥支行 201000273080366 264,991,008.25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海宁支行 296899991013000029401 21,483,984.9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支行 33050163612709698698 10,189,37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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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合 计 296,664,372.73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2.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根据公司 2021 年 6 月 15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募集
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以募集资金 置换
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有资金 13,419.29 万元,上述投入及置换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由其出具了《关于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
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1〕7992 号)。
3. 对闲置募集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根据公司 2022 年 4 月 22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
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
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
组织实施。
2022 年度,公司未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理财产品。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1. 高性能产业用复合新材料技改项目
经 2022 年 4 月 22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将“高性能产业用复合新材料技改项目”的完成时间延期至 2023 年 12 月。
“高性能产业用复合新材料技改项目”原预计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该项目主要实施内容包括对公司现有贴合环节进行设备更新换代,替换原有老设备,引
进更先进的热熔贴合机生产线,不直接提升产线整体产能,不直接产生效益。新生产线的引
进有利于提升贴合环节的生产工艺技术水平,提高公司产品质量及产品品质,提升企业市场
竞争力。受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市场环境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经审慎研究,公司决定放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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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相关硬件设施的采购投入,延长“高性能产业用复合新材料技改项目”的完成时间至 2023
年 12 月。
2. 年产 450 万平方米拉丝基布建设项目
经 2023 年 4 月 26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公司将“年产 450 万平方米拉丝基布建设项目”的完成时间延期至 2024 年 12 月。
“年产 450 万平方米拉丝基布建设项目”原预计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为 2022 年
12 月。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购置双剑杆织机等先进生产设备,并招聘相关管理人员、
技术人员及生产工人,形成年产 450 万平方米拉丝基布的产能,以满足市场日益增长的需求。
项目建成后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产能和市场占有率,提升公司在国内外市场的竞争力和抗风
险能力。2022 年受经济下行、需求萎缩、行业周期影响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公司拉丝气
垫材料的销售规模下降,订单量减少,该项目的实际达产率未达预期,资金投入低于预算水
平。公司结合市场需求等实际情况,从成本效益、确保募集资金合理有效运用等方面考虑,
经审慎研究决定延长“年产 450 万平方米拉丝基布建设项目”的完成时间至 2024 年 12 月。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尚未开始建设。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研发中心的建筑装修、
先进试验与检测等研发设备设施的购置和专业技术人才的引进等。该项目的建设目标是将研
发中心建设成为集技术研发、外观设计、试验检测等功能为一体的柔性复合材料研发试验平
台,旨在长期提升公司研发能力和自主创新能力,不直接产生效益。公司综合考虑厂房建筑
规划、生产线设备购置及公司发展战略等因素,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公司营运能
力,拟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高性能产业用复合新材料技改项目”的第二条热熔贴合
机生产线同步实施。受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市场环境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公司延期建设第
二条热熔贴合机生产线,并暂时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建设期进行延长,延长后项目预计完成
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相关规定,
公司年产 450 万平米拉丝基布建设项目超过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完成期限且金额未达到相
关计划金额的 50%,研发中心项目搁置时间超过 1 年,公司分别对年产 450 万平米拉丝基布
建设项目及研发中心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可行性重新进行论证,认为:相关项目具备可行性
和必要性,决定继续实施上述两个募投项目。同时,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环境变化,并对募
集资金投资进行适时安排。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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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详见本报告三(一)2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对闲置募集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详见本报告三(一)3 对闲置募集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无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无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无
[注 1]2022 年受经济下行、需求萎缩、行业周期影响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公司拉丝气垫材料的销售规模下降,订单量减少,该项目的实际效益未
达到承诺效益
[注 2]该项目属于技术项目,不直接产生效益
[注 3]该项目属于技术项目,不直接产生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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