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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葫芦娃: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0-07-28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2020 年 8 月
              1 / 11
                                    目录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3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5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 6

议案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的议案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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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会议时间:2020 年 8 月 6 日 13:30
   会议地点:海南省海口市国家高新区药谷工业园药谷二期四路 8 号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大会主持人:刘景萍董事长
   大会议程:
    一、签到、宣布会议开始
   1、与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提交身份证明材料(授权
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等)并领取《表决票》;
   2、董事长宣布会议开始并宣读会议出席情况;
   3、推选现场会议的计票人、监票人;
   4、董事会秘书宣读大会会议须知。
   二、主持人宣读会议议案
    议案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三、审议表决
   1、针对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对股东代表提问进行的回答;
   2、大会对上述议案进行审议并投票表决;
   3、计票、监票。
    四、宣布现场会议结果
   1、董事长宣读现场会议结果。
    五、等待网络投票结果
   1、董事长宣布现场会议休会;
   2、汇总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情况。
    六、宣布决议和法律意见
   1、董事长宣读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3 / 11
2、律师发表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3、签署会议决议和会议记录;
4、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8 月 6 日




                                4 / 11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会议正常进行,提高会议效率,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1、公司股东或股东代表参加会议,依法享有发言权、咨询权、表决权等各
项权利。
   2、要求在会议发言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应当为在大会会务组登记的合法股
东或股东代表。
   3、会议进行中要求发言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应当先向会议主持人提出申请,
并经主持人同意后方可发言。
   4、建议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前认真做好准备,每一股东或股东代表就每一
议案发言不超过 1 次,每次发言不超过 3 分钟,发言时应先报所持股份数额和姓
名。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问题,与本次股东
大会议题无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质询,大会主持人
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议案表决开始后,大会将不再安排股东发言。
   5、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逐项进行表决。现场股东以
其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在投
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中每项议案项下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
任选一项,并以打“√”表示,多选或不选均视为无效票,做弃权处理。
   6、本次股东大会共 1 个议案。
   7、谢绝到会股东或股东代表个人录音、录像、拍照,对扰乱会议的正常秩
序和会议议程、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或股东代表的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
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有关部门处理。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8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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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086 号”《关于核准海南
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010 万股,发行价格为 5.19 元/股。公司股票于 2020 年 7
月 1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实际情况,对公司注册资本等相关情况
进行变更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
    一、注册资本等变更情况
    1、本次发行后公司的注册资本由 360,008,752.00 元增加至 400,108,752.00
元人民币。新增注册资本 40,100,000.00 元由社会公众股东认缴。公司股份增加
4,010 万股,公司股份总数由 360,008,752 股变更为 400,108,752 股。
    2、公司主体类型由“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具体以工商变更登记为准。
    3、营业期限变更为长期。
    4、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经营范围拟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变更前: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粉针剂(含头孢菌素类);冻干
粉针剂(含头孢菌素类、抗肿瘤类);小容量注射剂;片剂、胶囊剂、颗粒剂(均
含头孢菌素类);干混悬剂、散剂(均为头孢菌素类);软胶囊剂;无菌原料药(盐
酸甲氯芬酯、头孢匹胺钠);原料药(头孢米诺钠、硫酸头孢匹罗、头孢硫脒、
头孢孟多酯钠、头孢克肟、赖氨匹林、氨曲南、精氨酸阿司匹林、新鱼腥草素钠、
硫普罗宁、氨甲环酸、葡萄糖酸依诺沙星、更昔洛韦、炎琥宁、奥扎格雷、盐酸
雷莫司琼、卡络磺钠、氟马西尼、尼麦角林、盐酸伐昔洛韦、甘草酸二铵、甲磺
酸左氧氟沙星、盐酸尼莫司汀、葡萄糖酸钠、单磷酸阿糖腺苷、兰索拉唑、磷酸
依托泊苷、帕米膦酸二钠、头孢替唑钠、盐酸头孢吡肟);口服混悬剂;吸入制
剂;I 类、Ⅱ类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的生产、销售,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
技术开发服务和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技术转让,中药材种植、加工、前处
                                   6 / 11
理及提取。(“一照多址”经营场所备案:海口市南海大道 168 号海口保税区 6
号厂房)。
    变更后: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药品生产;药品委托生产;药品
批发;药品零售;药品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二类医疗
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保健食品生产;特殊医
学用途配方食品生产;保健食品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食品生产;
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技术服务、技
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一照多址”经营场所备
案:海口市南海大道 168 号海口保税区 6 号厂房)。
    二、《公司章程》其他修订情况
    为了规范管理,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现行《公司章程》进行全面修订,修订后的《公司章
程》详见附件。章程条款的修订以工商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结果为准。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2020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此议
案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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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修改前                                        修改后

第三条 公司于【 】年【 】月【 】日经中国       第三条 公司于【2020】年【6】月【12】日经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称“中国证监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称“中国证监
核准,首次向中国境内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       会”)核准,首次向中国境内社会公众发行人民
通股【】股,并于【 】年【 】月【 】日在        币普通股【40,100,000】股,并于【2020】年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7】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七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0,010.8752】
第七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万元。
                                               万元。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
粉针剂(含头孢菌素类);冻干粉针剂(含头
孢菌素类、抗肿瘤类);小容量注射剂;片剂、
胶囊剂、颗粒剂(均含头孢菌素类);干混悬
剂、散剂(均为头孢菌素类);软胶囊剂;无
菌原料药(盐酸甲氯芬酯、头孢匹胺钠);原       第十四条 药品生产;药品委托生产;药品批
料药(头孢米诺钠、硫酸头孢匹罗、头孢硫脒、     发;药品零售;药品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第
头孢孟多酯钠、头孢克肟、赖氨匹林、氨曲南、     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
精氨酸阿司匹林、新鱼腥草素钠、硫普罗宁、       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保
氨甲环酸、葡萄糖酸依诺沙星、更昔洛韦、炎       健食品生产;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生产;保
琥宁、奥扎格雷、盐酸雷莫司琼、卡络磺钠、       健食品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食
氟马西尼、尼麦角林、盐酸伐昔洛韦、甘草酸       品生产;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健康
二铵、甲磺酸左氧氟沙星、盐酸尼莫司汀、葡       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
萄糖酸钠、单磷酸阿糖腺苷、兰索拉唑、磷酸       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
依托泊苷、帕米膦酸二钠、头孢替唑钠、盐酸       广。(“一照多址”经营场所备案:海口市南海
头孢吡肟);I 类、Ⅱ类医疗器械;保健食品       大道 168 号海口保税区 6 号厂房)。
的生产、销售,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技
术开发服务和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技术
转让,中药材种植、加工、前处理及提取。(“一
照多址”经营场所备案:海口市南海大道 168
号海口保税区 6 号厂房 )。
                                          第十九条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总数为
第十九条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总数
                                          360,008,752 股,均为普通股,每股面值为人民
为 360,008,752 股,均为普通股,每股面值为
                                          币 1 元。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完成后的股份总数
人民币 1 元。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完成后的股份
                                          为 400,108,752 股 , 股 本 结 构 为 普 通 股
总数为   股,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股。
                                          400,108,752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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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 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
购本公司的股份:                        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股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份的活动。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
                                        必需。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
第二十四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可以选 第二十四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通过公
择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会认可的其他方式进行。
(二)要约方式;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
                                        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第 二 十 五 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 第二十五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
(一)、(二)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 第(一)项、第(二)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
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第二十二条第(三) 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第二十三
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本     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
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授权,经三分之二     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本
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司依照第     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授权,经三分之二
二十三条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   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 10 日内注销;     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收购本公司股
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     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
6 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日起 10 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
    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第(三)项规定收购     项情形的,应当在 6 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的本公司股份,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数不超过       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第
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10%;用于收购的资     (五)项、第(六)项规定收购的本公司股份,
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的股     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数不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
份应当 3 年内转让给职工或注销 。             份总额的 10%,所收购的股份应当 3 年内转让或
                                             注销 。

第二十九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十九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本    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本
公司股票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    公司股票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
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    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
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
                                           9 / 11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行的,股东     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 5%以
有权要求董事会在 30 日内执行。公司董事会     上股份的,以及有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     的除外。
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然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的规定执行的,     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
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
                                             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
                                             券。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规定执行的,股东
                                             有权要求董事会在 30 日内执行。公司董事会未
                                             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
                                             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的规定执行的,负
                                             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第一百一十一条 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交易,      第一百一十一条 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交易,
由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                       由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帐面值和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帐面值和评
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计总资产的 10%以上;                         总资产的 10%以上;
2、交易的成交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用)    2、交易的成交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用)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以上,且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以上,且绝
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                    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
3、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3、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
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   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 万
万元;                                       元;
4、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4、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
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       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
审计营业收入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营业收入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
1,000 万元;                                 元;
5、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5、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
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       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
计净利润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 万    利润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 万元。
元。                                         6、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提供担保除
    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   外)金额在 30 万元以上且不属于股东大会审批
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     范围的关联交易事项;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
易的权限,依据本章程及公司相关规范制度,     交易(提供担保除外)金额在 300 万元以上,
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     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0.5%
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     以上且不属于股东大会审批范围的关联交易事
东大会批准。                                 项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如果交易
                                             金额在 3,0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的,由董事会审议通
                                             过后,还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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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值计算。
                                             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
                                           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
                                           易的权限,依据本章程及公司相关规范制度,
                                           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
                                           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
                                           东大会批准。
第一百八十条 公司选择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第一百八十条 公司选择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委 员 会 指 定 报 刊 、 网 站 以 及        员会指定报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http://www.cninfo.com.cn 作为刊登公司公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指定的信息披
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媒体。               露网站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作
                                           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媒体。
第二百〇三条 本章程以中文书写,其他任何    第二百〇三条 本章程以中文书写,其他任何
语种或不同版本的章程与本章程有歧义时,以   语种或不同版本的章程与本章程有歧义时,以
在海口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最近一次核准登记     在主管的市场监督管理局最近一次核准登记后
后的中文版章程为准。                       的中文版章程为准。
第二百〇七条 本章程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      第二百〇七条 本章程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并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   过之日起生效。
交易所挂牌交易之日起施行。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8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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