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娃: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2021-08-27
证券代码:605199 证券简称:葫芦娃 公告编号:2021-050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086 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
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社会公开发行方式,向社会
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4,01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5.19 元,共
计募集资金 20,811.90 万元,坐扣承销费 3,500.00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17,311.90 万
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3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
监管账户。另减除保荐费、律师费、审计费、信息披露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
新增外部费用 2,207.93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15,103.97 万元。上述募集
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
健验〔2020〕246 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10,012.96 万元,其中 2021
年上半年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1,668.06 万元;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 5,114.35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
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23.33 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
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
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海南葫芦
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
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
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4 日分别与交通银行海口大同支行、中国银
行海口琼山支行、招商银行海口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
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
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因公司部分营销体系建设及品牌推广工作通过子公司海南葫芦娃药业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海南葫芦娃)实施,为使得公司置换前期自筹投入后的剩余募集资金使用
与业务开展相适应,2020年9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2020年第五次临时会
议,审议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营销体系建设及品牌
推广项目”的实施主体由本公司调整为全资子公司海南葫芦娃,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
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海南葫芦娃在中国银行海口琼山支行开立了银行账号为
267534733785的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原先在中国银行海口琼山支行开立的银行账号为
266283924645的募集资金余额转至海南葫芦娃新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海南葫芦娃、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海口琼山支行于
2020年10月9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
务。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
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有 4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户名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招商银行海口分行 营 业
955109158888888 45,968,664.35
海南葫芦娃药 部
业集团股份有 中国银行海口琼山支行 266283924645 0
限公司
交通银行海口大同支行 461899991013000162322 6.7
海南葫芦娃药
中国银行海口琼山支行 267534733785 5,174,795.98
业有限公司
合 计 51,143,467.03
三、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表 1。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本公司在 2020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未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
进行预测,且无法单独核算效益,因此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效益情况对照表不适用,
详见附件 2。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募投项目中儿科药品研发项目不直接产生效益,营销体系建设及品牌推广项
目非独立运营项目,其项目效益无法定量评估,补充流动资金体现在公司整体效益中,
不独立产生效益,因此,不涉及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本公司募投项目儿科药品研发项目和营销体系建设及品牌推广项目实施,将相应增
加公司研发费用和销售费用,短期内减少公司当期经营净利润,但有利于增强公司研发
能力和产品储备,提升产品知名度及市场认可度,从而有利于公司业绩长期增长。
4、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 20%(含 20%)以上的情况说明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止,本公司未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做出预测及承诺,不涉
及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与承诺累计收益的差异情况。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推进,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公司已以自筹资
金预先投入相关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到位后,2020 年 8 月 27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391.49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
金。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投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
了鉴证,并出具了《关于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
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0〕9151 号);保荐机构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
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进行披露,不存在
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6 日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 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5,103.97 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668.06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无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0,012.96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无
是否已
截至期末累计
变更项 募集资金 截至期末承 截至期末累计 截至期末投入 项目达到 报告期 是否达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 调整后 报告期 投入金额与承诺
目(含 承诺投资 诺投入金额 投入金额 进度(%) 预定可使用 实现的 到预计 是否发生
项目 投资总额 投入金额 投入金额的差额
部分变 总额 (1) (2) (4)=(2)/(1) 状态日期 效益 效益 重大变化
(3)=(2)-(1)
更)
儿科药品研发项
否 5,000.00 5,000.00 5,000.00 417.15 -4,582.85 8.34 [注 1] 否
目
营销体系建设及
否 4,103.97 4,103.97 4,103.97 1,668.06 3,593.21 -510.76 87.55 [注 1] 否
品牌推广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否 6,000.00 6,000.00 6,000.00 6,002.60 2.60[注 2] 100.04 [注 3] 否
合 计 - 15,103.97 15,103.97 15,103.97 1,668.06 10,012.96 -5,091.01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无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27 日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合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391.49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对闲置募集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无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无
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无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无
[注 1] “中儿科药品研发项目”和“营销体系建设及品牌推广项目”的建设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研发实力,保持技术领先性,同时本项目建设将有效提升生产效率,提高产品品质
和定制能力,项目本身不会直接产生效益。
[注 2]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止,“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承诺投资 6,000.00 万元,实际投资金额 6,002.60 万元,差异为 2.60 万元,系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继续投入到了“补充流
动资金”项目
[注 3]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主要是满足公司业务规模持续扩大对流动资金的需要,公司提升资金实力,进一步降低财务风险,改善财务结构,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附件 2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最近三年一期实际效益
实际投资项目 截止日投资项
截止日 是否达到预计
目累计产能利 承诺效益
序 2021 年半 累计实现效益 效益
项目名称 用率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号 年度
1 儿科药品研发项目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营销体系建设及品牌 推
2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广项目
3 补充流动资金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注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其中儿科药品研发项目不直接产生效益,营销体系建设及品牌推广项目非独立运营项目,其
项目效益无法定量评估,补充流动资金体现在公司整体效益中,不独立产生效益。
注 2: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于 2020 年 7 月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