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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葫芦娃: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2022-04-28  

                        证券代码:605199               证券简称:葫芦娃               公告编号:2022-011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和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
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海
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报表 2021 年度实现
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72,137,858.48 元,合并报表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
润 为 187,337,704,64 元 ; 公 司 ( 母 公 司 ) 期 末 可 供 股 东 分 配 的 利 润 为
240,734,208.11 元。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司拟定 2021 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如下:

     公司 2021 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

式的利润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本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一)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1-
    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证券,存在

利润分配方案、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未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或者虽经股东大会表

决通过但未实施的,应当在方案实施后发行。相关方案实施前,主承销商不得承

销上市公司发行的证券。”鉴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若实

施利润分配可能会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时间窗口产生冲突。根据《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 年修订)、《公司章程》等的有

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长远发展战略及短期经营状况,为保证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的顺利实施,同时兼顾公司投资资金需求及其他重大资金安排等,公司 2021 年

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

    (二)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及计划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累计滚存至下一年度,以满足公司战略发展以及日常生

产经营需要等,主要投入到品牌建设、新产品的研发销售、项目建设,为推动公

司可持续发展提供资金保障。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投资者进

行回报,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 年

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资金需求等

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

执行公司利润分配相关制度,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经营发展的成果。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2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 2021 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

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2021 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2-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1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是根据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实施进度并结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提出的,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有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同意公司 2021 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

形式的利润分配,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

2021 年度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以及未来可持续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同时能够满足

公司项目建设的需要,与公司发展规划相符,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自身经营情况及融资规划等因素,综合考

虑公司长远发展和投资者利益,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

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7 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