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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葫芦娃: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转让协议》公告2022-10-27  

                            证券代码:605199           证券简称:葫芦娃            公告编号:2022-046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转让协议》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

司广西维威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维威”)与广西梧州三箭制药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箭制药”)签署了《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转让协
议》,广西维威以自有资金 4,211 万元受让三箭制药持有的复方感冒灵颗

粒等 50 个药品的上市许可所有权及相关权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属于董事长
权限范围,无需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协议双方均具有履约能力,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相关政策法规、
药品监管审批环节不能获得通过等不确定性风险,有可能会导致部分或全

部合同无法履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一)为贯彻落实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丰富公司产品管线,2022 年
10 月 26 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广西维威与三箭制药签署了《药品上市许可持

                                     1/8
有人转让协议》,广西维威以自有资金 4,211 万元受让三箭制药持有的复
方感冒灵颗粒等 50 个药品的上市许可所有权及相关权益。

    (二)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
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属于
董事长权限范围,无需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本次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变更事宜尚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审
批。
    二、 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一)转让方的基本情况
    名称:广西梧州三箭制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400745110909P
    成立时间:2002 年 12 月 11 日
    注册地址:梧州市西江四路扶典上冲 32 号
    法定代表人:黎河清
    注册资本:2,500 万元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合剂(口服液)、糖浆剂、酊剂(内服)、硬
胶囊剂、颗粒剂、煎膏剂、片剂(含中药前处理和提取);日用化学产品
的生产与销售(危险化学品除外);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
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以下仅限分支机构凭有效许可证经
营:饮料(固体饮料)生产、销售;水果制品(水果干制品)生产销售。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受让方的基本情况
    名称:广西维威制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100MA5K9QU56F

                                    2/8
       成立时间:2015 年 7 月 27 日
       注册地址:南宁市防城港路 10 号

       法定代表人:韦天宝
       注册资本:18,000 万元
       经营范围: 药品生产、中药材加工(以上项目凭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经

营,具体项目以审批部门批准的为准);道路货物运输(凭许可证在有效
期内经营,具体项目以审批部门批准的为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概况
       1. 交易标的的名称和类型

序号     剂型          产品名称           批准文号            规格

 1              蛇胆川贝液            国药准字 Z45021023     10ml/支

 2              小儿止咳糖浆          国药准字 Z45021416    100ml/瓶

 3              三蛇胆川贝糖浆        国药准字 Z45022089    100ml/瓶

 4              川贝枇杷糖浆          国药准字 Z45021158    100ml/瓶

 5      糖浆剂 五味子糖浆             国药准字 Z45022091    100ml/瓶

 6              感冒止咳糖浆          国药准字 Z45021160    150ml/瓶

 7              麻杏止咳糖浆          国药准字 Z45021172    100ml/瓶

 8              酸枣仁糖浆            国药准字 Z45021174     15ml/瓶

 9              健脾糖浆              国药准字 Z45021171    100ml/瓶

 10             板蓝根颗粒            国药准字 Z45021413   3g/袋,10g/袋

 11     颗粒剂 复方感冒灵颗粒         国药准字 Z45021022     14g/袋

 12             小儿七星茶颗粒        国药准字 Z45021415      7g/袋


                                  3/8
13          脉安颗粒               国药准字 Z45021162   20g/袋

14          益母草颗粒             国药准字 Z45021167   15g/袋

15          午时茶颗粒             国药准字 Z45021165    6g/袋

16          石淋通颗粒             国药准字 Z45021164   15g/袋

17          复方百部止咳颗粒       国药准字 Z45021159   10g/袋

18          山花晶(颗粒)         国药准字 Z45021367   250g/袋

19          小儿化痰止咳颗粒       国药准字 Z45021369    5g/袋

20          消炎退热颗粒           国药准字 Z45021175   10g/袋

21          大山楂颗粒             国药准字 Z45021365   15g/袋

22          复方赖氨酸颗粒         国药准字 H45021191    3g/袋

23          小儿氨酚黄那敏颗粒     国药准字 H45021006    6g/袋

24          地芍消渴颗粒           国药准字 B20020978    5g/袋

25          复方氨酚那敏颗粒       国药准字 H45021005   10g/袋

26          维血宁颗粒             国药准字 Z45022090   20g/袋

27          肌苷片                 国药准字 H45020616   0.2g/片

28          复方磺胺甲噁唑片       国药准字 H45020616    复方

29          盐酸小檗碱片           国药准字 H45020619   0.1g/片

30          蛇胆陈皮片             国药准字 Z45021173   0.32g/片

31          甲氧苄啶片             国药准字 H45021361   0.1g/片
     片剂
32          硫酸亚铁缓释片         国药准字 H10890032   0.45g/片

33          小儿氨酚黄那敏片       国药准字 H45021007    复方

34          小儿氨酚匹林片         国药准字 H45021008    复方

35          磷酸氢钙咀嚼片         国药准字 H45021504   0.15g/片

36          复方肝浸膏片           国药准字 H45021243    复方

                                 4/8
37             复方盐酸赖氨酸片       国药准字 H45021244           复方

38     酊剂    藿香正气水             国药准字 Z45021169          10ml/支

39             头孢氨苄胶囊           国药准字 H45020618         0.125g/粒

40             乙肝扶正胶囊           国药准字 H45021166          0.25g/粒
                                                           每粒含小叶榕干浸膏
41             咳特灵胶囊             国药准字 Z45021161   360mg、马来酸氯苯那敏
                                                           1.4mg
      胶囊剂
42             乙肝解毒胶囊           国药准字 Z45021176          0.25g/粒

43             胃膜素胶囊             国药准字 H45021192          0.4g/粒

44             氨咖黄敏胶囊           国药准字 H45021004           复方

45             小檗碱甲氧苄啶胶囊     国药准字 H45021009           复方

46             生脉饮                 国药准字 Z45021414          10ml/支

47     合剂    生脉饮(党参方)       国药准字 Z45021163          10ml/支

48             玉屏风口服液           国药准字 Z45021168          10ml/支

49             妇科白带膏             国药准字 Z45021170          150g/瓶
      煎膏剂
50             复方枇杷叶膏           国药准字 Z45021366          150g/瓶




     2.交易标的的权属情况
     本次交易所涉标的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
不存在涉及有关权益的重大争议、诉讼或者仲裁事项,亦不存在查封、冻
结等司法措施。本次交易不涉及债权债务转移。
     四、交易协议的定价情况
     广西维威收到三箭制药送达的投标邀请书,根据邀标文件信息,三箭
制药将其持有的复方感冒灵颗粒等 50 个药号批文上市许可持有转让,转让
底价 4000 万元。本次实际受让价格比投标邀请书价格略高,主要原因是有


                                    5/8
其他公司参与竞标,竞争比较激烈。三箭制药共计邀约 4 家单位投标,公
司经综合评估报价 4,211 万元,确保公司在合理范围内中标。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甲方:广西维威制药有限公司
    乙方:广西梧州三箭制药有限公司

  (一)转让标的
    1、本协议转让标的为复方感冒灵颗粒等 50 个药品上市许可持有的资
质(后简称:“该项目”)。

    2、甲方以取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该项目上市许可持有人变
更批件为协议目的实现。
    3、乙方以收到甲方支付的该项目全部转让价款为协议目的实现。
  (二)甲方的义务
    1、如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退审或不予批准该项目上市许可持有人
变更申请、或因其他原因致使本协议终止/解除的,甲方对该项目所涉及的
信息(包括所有注册资料、处方、工艺、质量检测方法、技术参数等)以
及双方谈判合作过程、结果负有保密责任,不以任何方式向本协议各方以
外的第三方泄漏。
    2、甲方应按本协议约定的有关条款按时全额付款。
    3、甲方负责向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变更。
    4、甲方必须备齐法律法规所需的一切手续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
股东会或董事会的决议。
(三)乙方的义务
    1、乙方在本协议签订并收到甲方支付的第一笔款,双方按药品上市许
可转让申报要求商定需提供的清单后 10 个工作日内,提供有关复印件资料。

                                 6/8
    2、负责向甲方提交该项目的所有资料。
    3、在甲方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变更,乙方全

力配合,在药品变更时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4、乙方必须备齐法律法规所需的一切手续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的
股东会或董事会的决议。

(四)转让价款及其支付方式
    1、该项目上市许可持有转让价款总额为人民币小写:人民币 4,211 万
元(含税价),具体支付方式如下:

    (1)第一笔款:协议签订后 10 个工作日内,支付价款人民币 3,780
万元)。
    (2)第二笔款:上市许可申报资料完成后,申报盖章前,甲方向乙方
支付转让剩余价款人民币 431 万元。
    (五)特别约定
    当甲方获得 25 个药号以上(含 25 个)上市持有人许可以后,转让价
格不变,未能变更的由甲方解决,乙方予以配合。
  (六)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不得单方解除本协议。若甲方单方解除本协议,应按照转让价
款总额 3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且 50 个药品许可归还乙方所有。
    2、甲方不按时办理有关手续或不按时支付转让价款,每逾期一天,则
以转让价款总金额为基数按每日 3‰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七)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不得单方解除本协议。若乙方单方解除本协议,应按照转让
价款总额 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提出解除协议当日,应退还甲方以
支付的全部转让价款,每逾期一天,则以转让价款总金额为基数按每日
3‰向甲方支付资金占用利息至足额退款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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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协议终止/解除的,乙方应在 10 个工作日内退
还甲方已支付给乙方的转让价款,每逾期一天,乙方须以转让价款总额为

基数按每日 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至足额退款止。
    3、若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开具足额发票的,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
欠开发票金额×增值税率×1%的迟延履行违约金,作为对于给甲方造成财

税损失的赔偿。
    4、乙方按约定提供有关资料,每逾期一日,乙方须按照转让价款总额
每日 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 30 天仍未履行约定的,甲方有权单方面

解除本协议,且不视为违约。乙方须于收到甲方解除协议的通知之日起 10
日内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
    六、购买资产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本次公司受让复方感冒灵颗粒等 50 个药品上市许可及相关权益,符合
公司的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有助于丰富公司产品管线,有利于增强公司
核心竞争力。
    本次交易协议双方均具有履约能力,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相关政
策法规、药品监管审批环节不能获得通过等不确定性风险,有可能会导致
部分或全部合同无法履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0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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