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娃: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转让协议》公告2022-10-27
证券代码:605199 证券简称:葫芦娃 公告编号:2022-046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转让协议》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
司广西维威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维威”)与广西梧州三箭制药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箭制药”)签署了《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转让协
议》,广西维威以自有资金 4,211 万元受让三箭制药持有的复方感冒灵颗
粒等 50 个药品的上市许可所有权及相关权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属于董事长
权限范围,无需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协议双方均具有履约能力,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相关政策法规、
药品监管审批环节不能获得通过等不确定性风险,有可能会导致部分或全
部合同无法履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一)为贯彻落实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丰富公司产品管线,2022 年
10 月 26 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广西维威与三箭制药签署了《药品上市许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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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转让协议》,广西维威以自有资金 4,211 万元受让三箭制药持有的复
方感冒灵颗粒等 50 个药品的上市许可所有权及相关权益。
(二)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
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属于
董事长权限范围,无需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本次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变更事宜尚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审
批。
二、 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一)转让方的基本情况
名称:广西梧州三箭制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400745110909P
成立时间:2002 年 12 月 11 日
注册地址:梧州市西江四路扶典上冲 32 号
法定代表人:黎河清
注册资本:2,500 万元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合剂(口服液)、糖浆剂、酊剂(内服)、硬
胶囊剂、颗粒剂、煎膏剂、片剂(含中药前处理和提取);日用化学产品
的生产与销售(危险化学品除外);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
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以下仅限分支机构凭有效许可证经
营:饮料(固体饮料)生产、销售;水果制品(水果干制品)生产销售。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受让方的基本情况
名称:广西维威制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100MA5K9QU56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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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时间:2015 年 7 月 27 日
注册地址:南宁市防城港路 10 号
法定代表人:韦天宝
注册资本:18,000 万元
经营范围: 药品生产、中药材加工(以上项目凭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经
营,具体项目以审批部门批准的为准);道路货物运输(凭许可证在有效
期内经营,具体项目以审批部门批准的为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概况
1. 交易标的的名称和类型
序号 剂型 产品名称 批准文号 规格
1 蛇胆川贝液 国药准字 Z45021023 10ml/支
2 小儿止咳糖浆 国药准字 Z45021416 100ml/瓶
3 三蛇胆川贝糖浆 国药准字 Z45022089 100ml/瓶
4 川贝枇杷糖浆 国药准字 Z45021158 100ml/瓶
5 糖浆剂 五味子糖浆 国药准字 Z45022091 100ml/瓶
6 感冒止咳糖浆 国药准字 Z45021160 150ml/瓶
7 麻杏止咳糖浆 国药准字 Z45021172 100ml/瓶
8 酸枣仁糖浆 国药准字 Z45021174 15ml/瓶
9 健脾糖浆 国药准字 Z45021171 100ml/瓶
10 板蓝根颗粒 国药准字 Z45021413 3g/袋,10g/袋
11 颗粒剂 复方感冒灵颗粒 国药准字 Z45021022 14g/袋
12 小儿七星茶颗粒 国药准字 Z45021415 7g/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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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脉安颗粒 国药准字 Z45021162 20g/袋
14 益母草颗粒 国药准字 Z45021167 15g/袋
15 午时茶颗粒 国药准字 Z45021165 6g/袋
16 石淋通颗粒 国药准字 Z45021164 15g/袋
17 复方百部止咳颗粒 国药准字 Z45021159 10g/袋
18 山花晶(颗粒) 国药准字 Z45021367 250g/袋
19 小儿化痰止咳颗粒 国药准字 Z45021369 5g/袋
20 消炎退热颗粒 国药准字 Z45021175 10g/袋
21 大山楂颗粒 国药准字 Z45021365 15g/袋
22 复方赖氨酸颗粒 国药准字 H45021191 3g/袋
23 小儿氨酚黄那敏颗粒 国药准字 H45021006 6g/袋
24 地芍消渴颗粒 国药准字 B20020978 5g/袋
25 复方氨酚那敏颗粒 国药准字 H45021005 10g/袋
26 维血宁颗粒 国药准字 Z45022090 20g/袋
27 肌苷片 国药准字 H45020616 0.2g/片
28 复方磺胺甲噁唑片 国药准字 H45020616 复方
29 盐酸小檗碱片 国药准字 H45020619 0.1g/片
30 蛇胆陈皮片 国药准字 Z45021173 0.32g/片
31 甲氧苄啶片 国药准字 H45021361 0.1g/片
片剂
32 硫酸亚铁缓释片 国药准字 H10890032 0.45g/片
33 小儿氨酚黄那敏片 国药准字 H45021007 复方
34 小儿氨酚匹林片 国药准字 H45021008 复方
35 磷酸氢钙咀嚼片 国药准字 H45021504 0.15g/片
36 复方肝浸膏片 国药准字 H45021243 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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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复方盐酸赖氨酸片 国药准字 H45021244 复方
38 酊剂 藿香正气水 国药准字 Z45021169 10ml/支
39 头孢氨苄胶囊 国药准字 H45020618 0.125g/粒
40 乙肝扶正胶囊 国药准字 H45021166 0.25g/粒
每粒含小叶榕干浸膏
41 咳特灵胶囊 国药准字 Z45021161 360mg、马来酸氯苯那敏
1.4mg
胶囊剂
42 乙肝解毒胶囊 国药准字 Z45021176 0.25g/粒
43 胃膜素胶囊 国药准字 H45021192 0.4g/粒
44 氨咖黄敏胶囊 国药准字 H45021004 复方
45 小檗碱甲氧苄啶胶囊 国药准字 H45021009 复方
46 生脉饮 国药准字 Z45021414 10ml/支
47 合剂 生脉饮(党参方) 国药准字 Z45021163 10ml/支
48 玉屏风口服液 国药准字 Z45021168 10ml/支
49 妇科白带膏 国药准字 Z45021170 150g/瓶
煎膏剂
50 复方枇杷叶膏 国药准字 Z45021366 150g/瓶
2.交易标的的权属情况
本次交易所涉标的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
不存在涉及有关权益的重大争议、诉讼或者仲裁事项,亦不存在查封、冻
结等司法措施。本次交易不涉及债权债务转移。
四、交易协议的定价情况
广西维威收到三箭制药送达的投标邀请书,根据邀标文件信息,三箭
制药将其持有的复方感冒灵颗粒等 50 个药号批文上市许可持有转让,转让
底价 4000 万元。本次实际受让价格比投标邀请书价格略高,主要原因是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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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公司参与竞标,竞争比较激烈。三箭制药共计邀约 4 家单位投标,公
司经综合评估报价 4,211 万元,确保公司在合理范围内中标。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甲方:广西维威制药有限公司
乙方:广西梧州三箭制药有限公司
(一)转让标的
1、本协议转让标的为复方感冒灵颗粒等 50 个药品上市许可持有的资
质(后简称:“该项目”)。
2、甲方以取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该项目上市许可持有人变
更批件为协议目的实现。
3、乙方以收到甲方支付的该项目全部转让价款为协议目的实现。
(二)甲方的义务
1、如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退审或不予批准该项目上市许可持有人
变更申请、或因其他原因致使本协议终止/解除的,甲方对该项目所涉及的
信息(包括所有注册资料、处方、工艺、质量检测方法、技术参数等)以
及双方谈判合作过程、结果负有保密责任,不以任何方式向本协议各方以
外的第三方泄漏。
2、甲方应按本协议约定的有关条款按时全额付款。
3、甲方负责向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变更。
4、甲方必须备齐法律法规所需的一切手续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
股东会或董事会的决议。
(三)乙方的义务
1、乙方在本协议签订并收到甲方支付的第一笔款,双方按药品上市许
可转让申报要求商定需提供的清单后 10 个工作日内,提供有关复印件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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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负责向甲方提交该项目的所有资料。
3、在甲方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变更,乙方全
力配合,在药品变更时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4、乙方必须备齐法律法规所需的一切手续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的
股东会或董事会的决议。
(四)转让价款及其支付方式
1、该项目上市许可持有转让价款总额为人民币小写:人民币 4,211 万
元(含税价),具体支付方式如下:
(1)第一笔款:协议签订后 10 个工作日内,支付价款人民币 3,780
万元)。
(2)第二笔款:上市许可申报资料完成后,申报盖章前,甲方向乙方
支付转让剩余价款人民币 431 万元。
(五)特别约定
当甲方获得 25 个药号以上(含 25 个)上市持有人许可以后,转让价
格不变,未能变更的由甲方解决,乙方予以配合。
(六)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不得单方解除本协议。若甲方单方解除本协议,应按照转让价
款总额 3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且 50 个药品许可归还乙方所有。
2、甲方不按时办理有关手续或不按时支付转让价款,每逾期一天,则
以转让价款总金额为基数按每日 3‰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七)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不得单方解除本协议。若乙方单方解除本协议,应按照转让
价款总额 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提出解除协议当日,应退还甲方以
支付的全部转让价款,每逾期一天,则以转让价款总金额为基数按每日
3‰向甲方支付资金占用利息至足额退款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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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协议终止/解除的,乙方应在 10 个工作日内退
还甲方已支付给乙方的转让价款,每逾期一天,乙方须以转让价款总额为
基数按每日 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至足额退款止。
3、若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开具足额发票的,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
欠开发票金额×增值税率×1%的迟延履行违约金,作为对于给甲方造成财
税损失的赔偿。
4、乙方按约定提供有关资料,每逾期一日,乙方须按照转让价款总额
每日 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 30 天仍未履行约定的,甲方有权单方面
解除本协议,且不视为违约。乙方须于收到甲方解除协议的通知之日起 10
日内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
六、购买资产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本次公司受让复方感冒灵颗粒等 50 个药品上市许可及相关权益,符合
公司的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有助于丰富公司产品管线,有利于增强公司
核心竞争力。
本次交易协议双方均具有履约能力,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相关政
策法规、药品监管审批环节不能获得通过等不确定性风险,有可能会导致
部分或全部合同无法履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0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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