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娃: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11-05
证券代码:605199 证券简称:葫芦娃 公告编号:2022-047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 年 11 月 4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海南省海口市海口国家高新区药谷工业园药谷二
期四路 8 号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2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310,508,70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77.6060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由于疫情原因,公司独立董事王桂华女士、马济科先生、监事会主席寿晓梅
女士通过视频方式出席会议,通过视频方式参加会议的前述人员视为参加现场会
1/5
议。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公司董事长刘景萍女士主持会议,会议的表决程序和方式均符合《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7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董事会秘书王清涛先生出席会议;公司财务总监于汇女士、副总经理李培湖
先生、韦天宝先生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310,506,700 99.9993 2,000 0.0007 0 0.0000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2/5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
议案 是否
议案名称 得票数 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序号 当选
(%)
2.01 选举刘景萍为第三届 310,499,304 99.9969 是
董事会董事
2.02 选举汤琪波为第三届 310,499,304 99.9969 是
董事会董事
2.03 选举李君玲为第三届 310,499,304 99.9969 是
董事会董事
2.04 选举于汇为第三届董 310,499,304 99.9969 是
事会董事
2、 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
议案 是否
议案名称 得票数 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序号 当选
(%)
3.01 选举王桂华为第三届 310,499,303 99.9969 是
董事会独立董事
3.02 选举刘秋云为第三届 310,499,303 99.9969 是
董事会独立董事
3.03 选举王世贤为第三届 310,499,303 99.9969 是
董事会独立董事
3、 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
议案 是否
议案名称 得票数 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序号 当选
(%)
4.01 选举徐鹏为第三届监 310,499,302 99.9969 是
事会监事
4.02 选举刘萍为第三届监 310,499,302 99.9969 是
事会监事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3/5
(%) (%) (%)
1 关于变更会计 3,738 99.9465 2,000 0.0535 0 0.0000
师事务所的议 ,700
案
2.01 选举刘景萍为 3,731 99.8022
第三届董事会 ,304
董事
2.02 选举汤琪波为 3,731 99.8022
第三届董事会 ,304
董事
2.03 选举李君玲为 3,731 99.8022
第三届董事会 ,304
董事
2.04 选举于汇为第 3,731 99.8022
三届董事会董 ,304
事
3.01 选举王桂华为 3,731 99.8022
第三届董事会 ,303
独立董事
3.02 选举刘秋云为 3,731 99.8022
第三届董事会 ,303
独立董事
3.03 选举王世贤为 3,731 99.8022
第三届董事会 ,303
独立董事
4.01 选举徐鹏为第 3,731 99.8022
三届监事会监 ,302
事
4.02 选举刘萍为第 3,731 99.8022
三届监事会监 ,302
事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1 至议案 4。
2.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
所持有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3.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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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律师:赵耀、付雄师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
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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