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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神通科技: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的公告2021-02-05  

                        证券代码:605228           证券简称:神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5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
                   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神通科技”)已于 2021
年 2 月 4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银行承
兑汇票支付(或背书转让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涉及的款项,并从募集资金
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进行置换。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0]3062 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8,000 万股,发行价格为 5.89 元/股,募

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71,2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412,150,281.51 元。上述募集资金扣除保荐承销费后的余额已全部到账,并经立
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

[2021]第 ZF10015 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

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的具体操作流程
    1、根据募投项目工程建设进度及相关采购情况,由相关部门依据相关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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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确银行承兑汇票(或背书转让)支付方式,并由相关部门提交付款申请单,按
照募集资金支付的有关审批流程进行审批。
    2、按照合同需支付募投项目并可以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或背书转让)支付
时,财务部根据审批后的付款申请单履行银行承兑汇票(或背书转让)的支付,
并建立对应台账,按月汇总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或背书转让)方式支付募投项目
明细表,同时抄送保荐代表人进行备案。
    3、公司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或背书转让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款项
后,财务部门按募集资金支付金额准备相关材料,经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审核、
批准后,将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或背书转让支付)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所使
用的款项,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等额转入公司一般账户。
    4、非背书转让支付的票据到期时,公司以自有资金支付到期应付的资金,
不再动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任何资金。
    5、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有权采取现场检查、书面询问等方式对公司使用
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的情况进行监督,公司和募集资金专户监管
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的调查与查询。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中涉及的款项,将有利于加快公司
票据的周转速度,合理改进募投项目款项的支付方式,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有利
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
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履行了必
要的审批程序,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流程,内容和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该事项的实施有利于提高募集
资金使用效率,节约财务费用,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用途及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银行
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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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
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该事项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
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
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神通科技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
置换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相关议案已经神通科技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
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神通科技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
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不影响神通科技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
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与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神通科技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
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会议决议
    2、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
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银行承
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2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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