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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神通科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3-18  

                        证券代码:605228            证券简称:神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8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3 月 17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会议室(浙江省余姚市兰江街道谭家岭西路

   788 号)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8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335,231,892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79.8171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长方立锋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公
    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8 人,出席 6 人,董事孙伟先生、黄中荣先生因工作原因请假;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董事会秘书职责暂由董事长方立锋先生代行,其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
       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补选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335,230,392 99.9995      1,500     0.0005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1          关于公司补选 12,278,777 99.9877         1,500    0.0123     0     0.0000
           董事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为普通表决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
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审议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律师:李泽宇、倪金丹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
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等
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
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3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