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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神通科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2021-04-29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年度履职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等相关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现将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
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3 名成员组成,分别为独立董事沃健、黄中
荣、非独立董事郑学聆,其中主任委员由会计专业人士沃健先生担任。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会议        召开日期                审议事项                 决议
                                                                    情况
                              1. 审议《关于 2019 年度内部审计报告
                              的议案》;
                              2. 审议《关于聘任公司 2020 年度审计
第一届董事会审
                   2020 年 2 机构的议案》;                         一致
计委员会第四次
                   月 28 日   3. 审议《关于公司〈2019 年度内部控 同意
会议
                              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4. 审议《关于审核确认公司最近三年
                              财务报告并同意对外报出的议案》。
第一届董事会审
                   2020 年 9 审议《关于审核确认公司最近三年及一 一 致
计委员会第五次
                   月8日      期财务报告并同意对外报出的议案》。 同意
会议

    三、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
下简称“事务所”)的工作情况进行了认真的分析和评估,其具有从事证券相关
业务的资格,并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能较好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审
计工作。事务所参与审计的人员均具备实施审计工作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
职业证书,在审计过程中,认真负责并保持了应有的关注和职业谨慎性,能够胜
任公司的审计工作。审计委员会认为,事务所受聘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
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审计委员会向公司董事会建
议继续聘任事务所担任公司审计工作。
    2、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
检查了公司 2020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督促公司的公司部按照工作计划认真执行。
    3、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对外报出财务报告,与公司管理层
进行了沟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允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及
经营成果,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审议通过了上述财
务报告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
    4、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指导公司审计部组织开展内控体系建设,对相
关内控制度的修订、制订进行了审议,对内部审计工作的开展和内控流程的完善
给予了指导。经过努力,公司内控制度已基本符合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并得
到了认真执行,公司在内控框架下进一步细化内部管理制度、完善内控流程,内
控体系建设取得良好成效,能够有效控制相关经营风险,保障公司和股东利益。
    5、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协调公司管理层、审计部、财务部、证券部
等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保持了良好沟通,相关部门就公司财务会计规范、内
控体系建设等问题征求外部审计机构的意见,并配合外部审计机构开展年度财务
报告审计相关工作,促进公司财务和内控规范。
    四、总体评价
    2020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职
责,认真审议相关议案,并发挥了指导、协调、监督作用,有效促进了公司内控
建设和财务规范,促进了董事会规范决策和公司规范治理。
    2021 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切实履行职责,强化对董事会相关事项
的事前审核,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的协调,促进公
司财务相关事项的规范化,促进公司内控体系建设更加完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稳健发展。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 4 月 16 日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
年度履职报告》之签字页)


审计委员会成员(签字):




      沃 健                      黄中荣                    郑学聆




                                                日期:2021 年 4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