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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神通科技: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2021-12-25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对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
励计划(草案)》”、“本激励计划”)及其他相关资料进行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
下:
       1、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核查意见
    (1)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的情形,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
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
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制定、审议流程和内容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各激励对象
的授予安排、解除限售安排(包括授予额度、授予日期、授予条件、授予价格、
限售期、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禁售期等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
划或安排。
    (4)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可以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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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留住优秀人才,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
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核查意见
    (1)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
核管理办法》”)旨在保证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本激励计划规范运行,
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考核管理办法》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建立股东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
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符合公司及全体股
东的利益。
    3、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1)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为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
在公司(含分、子公司,下同)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以及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2)本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不存在下列情形:
    ①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 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本次列入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
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
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健康发
展,且不存在明显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本激励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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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划,且本次列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
的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2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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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之签字页)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刘建强                   张   析                  毛佳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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